首頁 金嶽霖哲學三書

C.有對或相對的本來

1.無影響視為毫無內在關係底影響。上段(3)條說假如我們把影響兩字底範圍縮小,或者意義加深,說隻有內在關係有影響,外在關係沒有影響,則毫不受影響這一條件可以在沒有內在關係之下達到。這樣的影響觀可以逃出無對或無關係底困難,可是這說法有另外的困難。說一個體可以毫無內在關係雖在理論上是可能,而事實上似乎辦不到,個體與個體之間底關係可以多到無量,此中何者為內在何者為外在,無法知道,多少為內在,多少為外在也無法決定。照因果關係說,一個體總不至於毫無內在關係,其實也不能逃避內在關係。如果所謂客觀地如何如何即本來如何如何,而本來如何如何又是毫無內在關係地如何如何,則根本仍無本來,也根本無客觀。有對或相對的本來仍不是這樣的本來。

2.乙無甲底影響,對於甲、乙如何如何即乙本來如何如何。有對或相對不是泛泛地有關係而已,而是對於某某個體或相對於某某個體而說的情形。假如有甲、乙、丙、丁於此,乙與甲、丙、丁都有關係。乙與甲底關係是外在的,乙與丙底關係是外在的,乙與丁底關係是內在的。在此關係網中乙受丁底影響,不受甲與丙底影響。假如我們所謂相對是對於甲而言,我們可以說對於甲、乙底本來麵目如何如何。請注意這句話底張本就是甲和乙底關係是外在的,對於甲為本來的乙就是沒有受甲底影響的乙。至於乙受別的個體底影響與否是另外一問題。照上麵的假設,乙受丁底影響,可是雖受丁底影響,而此受了丁底影響的乙對甲仍為本來的乙。假如一個體在房子裏為深黃,在太陽下為金黃,則照我們底說法,隻要這個體沒有受某甲底影響,對於某甲,此個體在太陽下本來是金黃的,在房裏本來是深黃的。可是,我們可以從太陽著想,該個體底顏色不是在房子中的本來顏色;我們也可以從房子著想;而從房子著想,該個體在房子裏的顏色不是在太陽下的本來的顏色。這是我們所要表示的有對或相對的本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