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約定俗成即表示社會性。如果有根據於生理的語言,或者完全根據於生理的語言(好些動物有),這言語比較地粗疏,它隻能應付最基本的要求,最迫切的危險。在人類底語言中約定俗成的成分占重要的部分。所謂約定俗成即有社會成分。這一部分比較地有結構,也比較地能夠應付雖複雜而仍有條理的所與。從一官覺者說,他可以利用語言去記事或者表情;前者大致為收容,後者大致為應付。語言的用處不限製到當時,官覺者可以利用語言去保存經驗於事後。記憶當然也可以保存經驗於事後,但是分別很大。
2.注重一社會的官覺者底語言底互通。要緊的不在一官覺者能語言,而在一社會的官覺者能互通語言。從這一點著想,語言的確是收容與應付所與的非常之重要的工具。當然這一工具也靠別的工具,例如交通不僅靠語言,也靠抽象,保留經驗不僅靠語言,也靠記憶。雖然如此,語言有它本身底用處,而這是非常之重要的。在同時的官覺事實中,同一社會同一語言的官覺者可以交換各官覺者底官能之所得。如果各官覺者底所得相同(是否相同可以用語言表示,所謂同是共同的同,不是特殊地相等,後者不可能,在第一章已經論過),固然很好;如果不同,也可以增加彼此底所得,而彼此的經驗因此豐富,彼此底知識也可以因此增加。
3.語言使經驗推廣到耳聞目見範圍之外。在不同的官覺事實中,語言底重要更顯明。沒有語言則官覺者底經驗限製到耳聞目見……範圍之內,或親覺範圍之內,有語言他底經驗推廣到耳聞目見……範圍之外。有語言的官覺者可以聞所未親聞,見所未親見,除直接的親經驗以外,可以有間接的經驗。這分別當然是因為語言是傳達的工具。假如別的工具同樣,語言發達之後,一社會的官覺者底間接的經驗增加。間接的經驗增加,也就是增加一官覺社會底總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