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必用心字。上段已經表示,心是思想底官這一說法,很容易發生誤會,且不容易說得過去。本書不作如此說法。本書根本不願意用“心”這一字,不用這一字似乎可以減少許多問題,同時不用這一字,物字底問題也可以撇開。既然如此,哲學上心物之戰,當然用不著討論。這不但省事,而且本書以為,知識論根本用不著解決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有時為文字所迫用起“心”字來,所謂心就是思想能力。在官覺者底整個機構中,是否有一機構有此能力,我們不論,究竟甚麽機構有此能力,我們也不管。知識者有思想是事實,能思想,也是事實。雖然如此,思想能力不是一件東西,我們不能指出一件東西,說它就是此能力,當然也不能指出一件東西說它是心。也許以後我們會發現有此能力的機構,我們也許仍然可以說心就是那機構底作用。那固然很好,可是,發現不出來也沒有關係。也許以後會發現有此能力的是官覺者或知識者底整個的機構,果然如此,那也很好,可是,沒有這樣的發現也不要緊。
2.思想能力。一類知識者在性質可以有同樣的能力。即以人而論,從前曾有“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底話,此中“心”與“理”底說法,我們雖不敢說究竟是如何的說法,然而照我們以上所說的心及以後所說的理,我們也可以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心與理當然不必為人所獨有或獨得,然而人的確可以說同此心,心也的確可以說同此理。但是,這似乎隻是就性質而說的,至於此能力底大小,精粗……等等,它們底程度上的分別可以很大。這當然就是說,一知識類中知識者底能力底不同可以有很大很小,很精很粗底分別。這種種程度上的不同與腦子有密切的關係,然而是否就是腦子底分別頗不易說。這分別也許與耳目口鼻底能力底分別有密切關係,但它是否就是耳目口鼻底能力底分別也不易說。聰明二字在中文很可以代替思想能力大,不必限製到感覺靈敏,也許感覺靈敏的也是思想能力大的。這些我們都可以不論。我們所注意的既是思想,既以心為思想能力,我們所謂心當然是意義很狹的心。雖然從大小精粗說,我們有不同的心,而從性質說我們有一樣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