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金嶽霖哲學三書

第一部 傳統的演繹邏輯 一、直接推論 A. 名詞

普通教科書關於名詞(terms)的討論大約可以分為以下各節:1. 心理學或知識論方麵的問題;2. 名詞的種類;3. 外延與內包的分別;4. 定義問題。因為這種討論一方麵與普通教科書中的推論沒有多大的關係,教科書中的直接與間接推論大都使用符號,另一方麵也對現在的邏輯沒有任何的幫助,本書特別從簡。

l. 心理學或知識論方麵的問題。邏輯這一名詞在希臘本來是由logos變出來的,它包含兩部分,一為episteme,一為techne。前者是抽象的邏輯,後者是實用邏輯的法則。前一部分就是現在的知識論,而後一部分反變為抽象的形式邏輯。從曆史方麵著想,邏輯最初就與知識論混在一塊。後來治此學者大半率由舊章,心理學與知識論的成分未曾去掉。自數理邏輯或符號邏輯興,知識論與邏輯學始慢慢地變成兩種不同的學問。本章既討論傳統邏輯學,也就不能不提到心理學與知識論方麵的問題;但這些問題既與以下部分沒有多大的關係,我們也就不必多作討論。可是有一點我們應該注意。我們說的是邏輯學與知識論要分家。這句話或者免不了有人反對。如果反對者的理由是說事實上邏輯與知識不能分開,我們很可以同情。即以一個具體的人而論,他有物理、化學、生理、心理等等各方麵的現象,而各方麵的現象事實上沒有分開來。但我們不能因為在具體的世界裏,各種現象有它們的關聯,我們就不應該把它們區別為各種不同的學問的對象。物理現象與化學現象可以混在一塊,而物理學與化學仍應分家。邏輯與知識在事實上雖然聯在一塊,而邏輯學與知識論不能不分開。無論如何,本書遵照現在的趨勢,涉及知識論與心理學的地方均特別從簡。

2. 名詞的種類。此處的名詞可以是個體的符號,可以是性質的符號,可以是關係的符號。傳統邏輯似乎注重名詞,在本條暫且從舊。名詞的種類極不一致,各種各類的標準也當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