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金嶽霖哲學三書

C. 定義與基本命題

本段所要提出討論的各點如下:1. 定義;2. 係統的前提與推論方式;3. 選擇的條件。

1. 定義。關於定義此前已經提及,一部分的問題也已經討論過,此處不贅。此處所要提出的幾點是:a. 係統中的定義表示引用名詞之自由;b. 係統中定義的職責在化複雜為簡單;c. 係統中的定義無所謂真假;d. 係統中的定義不在係統所要表示的實質範圍之內。

a. 引用名詞之自由。普通以為定義有名詞與實質之分,其實隻有名詞的定義,沒有實質的定義。所謂實質定義似乎有以下兩層意思,而這兩層意思似乎都說不通。

(一)所謂實質定義即普通教科書稱為“real definition”的定義。普通定義大都以主賓詞式的話表示。第一層的意思是說主詞所代表的那具體的東西有定義所表示的意義。設以以下定義——“人是有理性的動物”——為例。第一層的意思是說具體的占時空的張三、李四等等有“有理性的動物”的意義。如果實質定義有這樣的意思,實質定義似乎說不通。具體的東西無所謂有意義或無意義。這不是說它們有意義,也不是說它們無意義;這是說具體的東西與意義不相幹,好像道德與顏色不相幹一樣。

(二)除此以外,實質定義似乎還有第二層意思。第二層意思可不是說主詞所代表的具體的東西有某種意義,而是說主詞有某種意義。第二層的意思比第一層的意思似乎高超一點,因為它把意義引用到名詞方麵,沒有引用到具體的東西方麵。但這一層也說不通,因為照這一層的意思,所謂定義者不是“定”某名詞的意義,而是說事實上某名詞有某種意義。即以(一)條所舉的定義為例:照第二層意思,“人”這名詞有“有理性動物”的意義。讀者請注意這是一個命題。這是說事實上我們用“人”這名詞的時候,我們也就把“有理性的動物”的意思包含或蘊涵在內。如果事實上我們用“人”這名詞的時候,“有理性的動物”的意思並沒有包含或蘊涵在內,這個命題就是一假命題。如果一句話表示事實,它是命題,係統中的定義所表示的不是事實,是意誌。它表示係統中某名詞有某種用法,至於係統範圍之外,事實上那一名詞是否有那種用法與它不相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