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金嶽霖哲學三書

B. 運算或關係

一係統的原子不必是類,不必是關係,不必是命題;一係統的運算也不必是“或”“與”“非”“蘊涵”。它們雖不必是一係統的運算,而一係統之運算中大都少不了它們。茲特提出討論。

1. “或”。普通語言方麵,或有相容與不相容的分別。比方我對甲乙二人說:“或者你或者他到火車站上去一次”,那麽甲可以去而乙不去,乙可以去而甲不去,甲乙也可以同去。可是,如果我對他們兩個人說,“某學校的校長缺出,或者你去做,或者他去做”,那麽甲可以去而乙不去,乙可以去而甲不去,但甲乙不能同去。前一“或者”的用法是相容的用法,後一用法是不相容的用法。排中或排外原則中的“或者”是不相容的或者,而P. M. 係統的基本概念中的“或者”(1910年版)是相容的或者。這是“或”的用法上兩大分別。除此之外尚有其他不同點。羅素在他的《算學原理》(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1903年版)一書中,曾舉下許多的例,我們在此處可以照辦。

a. “如果你所遇的是姓張的或是姓李的,你遇著了一個很熱烈的宗教家”。這命題中的或者,是兩名詞間的或者,而不是或不容易變成兩命題間的或者。以上這命題可以分成兩個相“與”的命題,那就是說,兩個要同時真的命題如下:

(一)“如果你所遇著的是姓張的,你遇著了一個熱烈的宗教家”並且(and)“如果你所遇著的是姓李的,你遇著了一個熱烈的宗教家”。原來的命題不能分作:

(二)“如果你所遇著的是姓張的,你遇著了一個熱烈的宗教家”或者“如果你所遇著的是姓李的,你遇著了一個熱烈的宗教家”。這個命題的兩部分是以“或者”聯合起來的,它們雖可以同時真,而它們不必一定要同時真;既不必要同時真,則不能表示原來命題的意義。前一命題的兩部分是以“與”聯合起來的,一定要它們同時真,整個的命題才能真。從這一方麵看來,它與原來的命題意義一樣。可見名詞方麵的“或”可以變成命題方麵的“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