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金嶽霖哲學三書

D.知識論與心理學

1.字麵上相同的問題。知識論最容易與心理學相混,好些人隻要聽見人家談知識論以為所談的是心理學,此所以本段專段討論它們底分別。一部分的人把這兩門學問相混,也許是沒有甚麽理由的,可是,有一部分的人把這二者相混確是有原故的。至少從字麵說,有些問題是相同的,例如官覺感覺,記憶,習慣,聯想,……等等。這些問題在心理方麵應如何研究,我們不敢說,在這些問題上,心理學已經得到了若何的結果,我也不知道。照以上的討論看來,字麵上的問題雖同,而實際上的問題一定不一樣。這裏所論的心理學是貨真價實的心理學,貨真價實的心理學是科學。它底對象,照本書底說法,是心理,對象雖是普遍的理,然而是一方麵的理。知識論底對象根本就不是這一方麵的理。別的暫且不說,即此一點已經足夠表示字麵相同的問題實際上不是同樣的問題。我們不要以為有字麵相同的問題遂以為具此問題底學問是一門學問。

2.心理學也假設一知識論。心理學既是科學,它也假設一知識論,而不討論所假設的知識論,照它所假設的真假標準,以及所用的方法,它可以表示某某心理狀態“的確”如何如何,或“真正”如何如何,可是它對於“的確”或“真正”底所謂,可以毫無興趣。這有點象歐克裏幾何學之於邏輯學。歐氏幾何學可以說“既然某某為真,所以某某為真”,然而何謂“所以”歐氏幾何學毫無解釋。心理學假設知識論很象幾何學假設邏輯學。別的科學假設知識論也是如此,不過我們在此不討論別的科學而已。心理學既假設知識論,知識論既不能假設知識論,字麵上相同的問題實際上也不相同了。

即以官覺而論,假如心理學對於官能或官覺發生興趣,它一定要知道各官能底機構是如何的機構,各機構如何作用,各機構所牽扯的生理學上的情形,各作用所牽扯到的化學上的原因或影響。如果心理學家研究視覺,他要種種觀察,他可以假設耳有同聽,鼻有同嗅,觸有同感去看在甚麽情形之下目有同視或甚麽情形之下目無同視。假如在這一方麵,他得到相當的結果,他又可以利用這一方麵底結果,用同樣的方法去研究聽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