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精神分析引論

第七講 顯性夢境和隱性夢境

我們研究過失問題並不是在白白耗費時間。多虧了我們在這個領域的努力,在你們能夠理解的前提下,我們的研究在兩方麵取得了進展:一是夢的元素的概念;二是釋夢技術。夢的元素這個概念展現出來的不是真實的東西,而是其他一些東西的替代物,至於代替的究竟是什麽,連做夢的人自己也不知道。與過失一樣,夢的元素代替了一些做夢的人知道卻又想不起來的東西。我們希望將同樣的概念推廣到包含這種元素的整個夢中,通過自由聯想,根據這些元素回想出替代物,從中推測出隱藏的成分。

我現在要將術語稍加修訂,以使詞匯更加適用於此。我們將所謂的“隱藏的”“難以觸及的”“不真實的”統統改稱為“非做夢者的意識可及”或“意識不可知的”,以期在描述上更加準確。我們指的是遺忘的字或過失中的幹擾意向,即當時屬於潛意識的內容。與潛意識相反,“意識的”自然被我們定義為夢本身以及由聯想產生的代替觀念。不過,這些術語中絕對不存在理論上的成見。將“潛意識”這個詞當作一個合適且易於了解的表述方式無可指責。

如果我們將概念從單一元素推廣到整個夢上,會發現夢作為一個整體也被其他的東西,即一些潛意識的東西所替代。釋夢的任務便是發現這種潛意識裏的東西。因此,我們在釋夢時便可推導出三個重要的規則。

第一,無論夢在講什麽,不管它是合理還是荒謬,清楚還是模糊,都不屬於我們的考慮範圍,因為那些都絕不是我們在尋找的潛意識內容。稍後我們會講到這條規則的一個明顯的局限。

第二,我們工作的唯一目標是喚醒每個元素的代替物。至於這些代替物是否合適、它們和夢的元素是否相離太遠,我們都不必費心考量。

第三,正如我之前所述的忘記摩洛哥的例子,我們應該等待隱藏的潛意識自己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