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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隻能做個創造者

對事物,我們有一種不可言喻的理解,我非常苦惱,就是我們多以自己心目中所認為的樣子,而不以它本來的麵目去理解。聲望、名號、外表、威信以及對於事物的一般衡量尺度,這種種東西開始時,往往是一個錯誤,它們將事物的本來棄之如敝屣,並且把本質甚至表象看成有差異的,逐漸地以其所含的信念代代相傳,在人們的心目中生根滋長,並恣意出入事物之中,仿佛它就是事物的本身似的,初端的表象到最後幾乎時常會變成本質,或者操縱事物一切本質。

以為參照這個初端或者幻象的朦朧麵紗,足以廢除這個世界的過去事實的人,是多麽的傻啊!事實上我們所能廢除的,也隻有像創造者那樣的人!但是我們不要忘了:隻要能創造新的名稱、價值和可能,就足以順利地創造出新的“事物”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