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皇室有一個奇怪的規定,便是公主婚配,所選取的夫婿必須是民間優秀的男子,不許和文武大臣的子弟結成夫妻。原因很簡單,依據前朝之鑒,明朝皇帝害怕外戚幹政,為免自己的江山落入異姓之手,便要堵死“強強聯姻”這條路,來斷絕大臣們幹涉朝政的可能。
這個規定令明朝出現許多平民駙馬爺,倒是杜絕了外戚幹政的威脅,卻埋下了另外一個隱患。因為公主雖然隻能“下嫁”給老百姓,但畢竟是金枝玉葉,皇家的血脈,所選的夫婿一定要德才兼備,品行端正才行。
可是皇家總深處宮中,無法親自到民間去挑選乘龍快婿,為公主選女婿這件事情,就隻能交給下人去辦,而最得力的助手就是宦官。托人辦事總是不太穩妥的,其中多少會有些差池。遇到心地良善的宦官,自然會盡心盡力為公主挑選一個稱心如意的駙馬爺。但如果遇到一個唯利是圖、貪圖便宜的宦官,那他就會以權謀私,從中收受賄賂,看誰給的錢多,便幫誰說好話。
這樣就給民間男子通過賄賂宦官,向皇室騙婚提供了可乘之機。出點小錢,將來娶了公主可就能一輩子大富大貴了,這筆買賣在當時看來十分劃算。於是,許多民間騙婚之輩便打著掛羊頭,賣狗肉的旗幟通過賄賂宦官,詐娶公主,謀求富貴。這種事情在明朝居然屢禁不止,堪稱奇聞。
明弘治八年(1495),民間有個大款叫作袁相,他想成為皇親國戚,便賄賂當時負責公主婚嫁的太監李廣,請他幫自己說說好話。李廣收了錢,自然就在弘治皇帝麵前大說袁相的好話。弘治皇帝沒有懷疑李廣的話,便同意招袁相為女婿,將德清公主嫁給他。
正當袁相歡欣雀躍的時候,有人向皇帝告發了袁相和李廣之間的事情,上當的弘治皇帝立刻找人調查,果然發現這個袁相並沒有李廣說的那麽好。騙皇帝的女兒當老婆,這犯的可是欺君之罪。當下恍然大悟的弘治皇帝惱羞成怒,他嚴懲了這兩個欺騙他的人,但公主的婚期已經說定,就算不嫁給袁相,也要另選新駙馬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