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並不是以宗教麵對世人,特別是孔子時代的中國風俗,正帶有一切以義務為先、權利居後的傾向。
——澀澤榮一
世人動不動就說,《論語》缺乏權利思想,還有人認為沒有權利思想的東西,就無法施行文明國的完整教育。我認為這些論者的主張必然是謬見和錯想。誠然,孔子之教從表麵上看或許缺乏權利思想,特別是把它拿來跟以基督教為精髓的西方思想比較時,可能會發現,孔子的思想在權利思想方麵的觀念就顯得十分薄弱了。但是我還是認為,說這種話的人並沒有真正了解孔子。
孔子與一開始就以宗教家麵目出現的基督和釋迦不同,孔子並不是以宗教麵對世人,特別是孔子那時代的中國風俗,正帶有一切以義務為先、權利居後的傾向。所以在兩千年後的今天,把他拿來和思想全然不同的基督相比,這種主張一開始就犯了根本性的錯誤,所以,其比較結果也必然產生差異。那麽,孔子之教是否全然缺乏權利思想呢?以下就我所看到的稍加披露,以對社會作一啟蒙。
《論語》主義的教旨在於律己。教人這樣那樣,或者應該這樣那樣,全是用消極的方式來說明“人道”。如果我們真能將這種主張推廣,那麽最終結果一定可以讓人立足於天下。雖然孔子從一開始就好像沒有想過要為宗教而立其學說以教人,但是我們也不能因此下定結論說孔子完全沒有教育觀念。假如孔子有機會掌握政權,那麽他必然會采取施行善政、富國安民、推行王道等等措施了。換言之,孔子最初的意向是成為一位經世濟民的政治家。由於孔子以一個經世家的立場立於世間,當門人提出各種問題來問他的時候,他都曾一一給予回答。而他的門人也是來自各階層的,因此詢問的內容就顯得相當廣泛,有問政事的,有問忠孝的,也有問禮樂、文學的。將這些問題與回答收集起來便成為《論語》二十篇了。孔子到了晚年(六十八歲時)才研究《詩經》,注解《書經》,編輯《易經》,作《春秋》,如同福地櫻癡居士所說,孔子僅僅在六十八歲之後的五年間(孔子享年七十有二)才真正用心於傳道性的教學。他生在缺乏權利思想的社會,又不是以宗教家的立場立於世以引導他人,所以說,孔子在教育學說上很刻意地不去強調權利思想,實在是不得已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