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孩子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思維能力不像成年人那樣完善,他們的表達和思維都是簡單化的,所以有時候會很模糊,有時候會很委婉,有時候也會很矛盾。但是,不管是哪種表達方式,都需要父母用心去聽,善於領會孩子傳遞出來的信息。
孩子對於一件事物的喜歡或者不喜歡,幾乎都是出於自己真實的情感需求,而不管是否符合成人所謂的道德體係。他們偶爾會說“討厭父母”,可能隻是因為父母忘記了曾答應過他們,周末一起去遊樂園。所以,不能用成人的道德要求去評斷孩子的情緒感受,而是要“無條件地接納”孩子的情感,了解這種在成人看來不能接納的情感背後隱藏著他們怎樣的心理需求。
多多的爸爸媽媽是上班族,工作比較忙。所以,從多多2個月大開始,他們就雇用了一個保姆來照看多多。對於這位保姆阿姨,多多在不會說話的時候很喜歡、很信賴,可是從1歲零1個月會說話開始,每到早上媽媽要去上班,多多就嚷嚷著“打阿姨,打阿姨”。這種情況前後持續了一年多的時間。在這期間,多多媽媽變換了各種方法與多多進行溝通。
第一階段:強烈譴責
多多嚷嚷:“打阿姨,打阿姨。”
媽媽訓斥:“不能這麽說,打人是壞孩子!”
多多繼續嚷嚷:“就打,就打。”
保姆阿姨臉色很不好看。
第二階段:說服教育
多多嚷嚷:“打阿姨,打阿姨。”
媽媽說道:“阿姨像媽媽一樣愛你,你怎麽能打阿姨呢?”
多多繼續嚷嚷:“就打,就打。”
保姆阿姨臉色很不好看。
第三階段:不聞不問
多多嚷嚷:“打阿姨,打阿姨。”
媽媽就像沒有聽到一樣,根本不理多多。
多多的反應更加激烈:“打,打。”並且揮動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