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毛姆六十自述

13

我所提及的三個特征中,最後一個是和諧悅耳。你是否認為悅耳之音重要,取決於你耳朵的敏感程度。許多讀者和令人欽佩的作家都缺乏這一品質。正如我們所知,詩人擅於使用頭韻。他們相信聲音的重複會產生美感。但我不認為散文也應如此。在我看來,在散文中,頭韻隻適用於特殊的情況。若隨意使用,聽起來就會產生令人不快的感覺。但隨便使用頭韻的現象太普遍了,使人們隻能勉強接受。許多無所顧忌的作家會把兩個押韻的詞放在一起,把一個怪誕的長形容詞和一個怪誕的長名詞連在一起,或者在一個詞尾和另一個詞頭之間加一個輔音連詞,恨不得折斷你的下巴。這些例子還隻是小巫見大巫。我講這些隻是為了證明,若是細心的作家寫了這樣的東西,那隻能是因為他們沒長耳朵。文字有分量、聲音和外形,隻有考慮到這些,才能寫出一個優美動聽的句子。

我讀了很多關於英語散文的書,但發現從中受益甚微。它們大多數模糊不清,過度理論化,充斥著責言。但對於福勒(Fowler)的《英語用法詞典》(Dictionary of English Usage),就不能這樣說了。這是一本有價值的書。我認為沒有人的寫作水平好到無法從中學到很多東西的程度。這是一本生動有趣的讀物。福勒喜歡簡約、直率和常識。他對矯揉造作不能容忍。他有一種感覺:習語是一門語言的支柱,他非常提倡原汁原味的措辭。他不盲目崇拜邏輯,願意按照語法規則來賦予措辭正確使用的權利。英語語法確實非常困難,很少有作家能避免在這上麵犯錯誤。例如,像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這樣謹慎的作家,有時也會寫出不合文法的句子。如果校長在一個小學生的文章中發現了這樣的錯誤,是很有理由發脾氣的。人們有必要知曉一些語法,最好是合乎文法地進行寫作,但要記住語法是常用的表達方式。使用才能出真知。與合乎語法規則的短語相比,我更喜歡簡約且不受語法影響的短語。法語和英語的一個不同之處在於,在法語中合乎語法是件很自然的事情,但在英語中,並非總是如此。書寫英語的困難在於,生活的聲音支配著印刷詞的外觀。我對文體風格做了大量的思考,煞費苦心。我寫過幾頁,覺得自己無法改進,我也寫了太多自己都不滿意的東西,因為不管怎麽努力,也無法寫得更好。約翰生(Johnson)評論蒲柏(Pope)的話我怎樣都做不到:“他從來不輕易漠視一個錯誤而不加改正,也不因失望而將其放棄。”我不能隨心所欲地寫作,我隻能盡我所能地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