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毛姆六十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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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有資格了。我已經出版了一本小說,並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我想,自己的前途已定。於是為了成為作家,我放棄醫學,去了西班牙。那時我二十三歲。在我看來,和如今這個年齡段的年輕人相比,我要無知得多。我在塞維利亞(Seville)定居下來。我留起了小胡子,抽著菲律賓雪茄,學會了吉他,我還買了一頂平頂寬邊的帽子,戴著它昂首闊步地走在蛇街(Sierpes)上,我渴望買一件飄逸的披風,裏麵襯著紅綠相間的天鵝絨。但由於價錢太貴,我沒有買。我騎著一匹朋友借給我的馬在鄉間四處遊**。生活太愉快了,以至於我不能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文學上。我的計劃是在那待一年,直到我學會西班牙語。然後為了完善我對意大利的膚淺的知識,我決定去羅馬,那個我隻在旅行中了解過的城市;接著再去希臘,並通過學習當地的方言來了解古希臘;最後我打算去開羅學習阿拉伯語。這是一個雄心勃勃的計劃,但我現在很高興我沒有執行它。我按計劃去了羅馬(在那裏完成了我的第一個劇本),但後來,我又回到了西班牙。因為發生了一件我沒有預料到的事:我愛上了塞維利亞(Seville),也愛上了那裏的生活。順便說一句,我還愛上了那裏的一個年輕人,其有著綠色的眼睛、怡人的微笑(但我還是克製了那份愛),我無法抗拒這個城市的**。我年複一年地回到那裏,漫步在潔白、寂靜的街道上,沿著瓜達爾基維爾河(Guadalquivir)散步,在大教堂裏閑逛。我去看鬥牛,去和那些漂亮的小姑娘調情,她們對我的要求不會超過我那微薄財產所能滿足的程度。在如花般的青春年華,生活在塞維利亞就像在天堂一樣。我把自己的教育推遲到一個更合適的時間。結果是,除了英文版,我從來沒有讀過其他語言版本的《奧德賽》(Odyssey),我也沒有實現我讀阿拉伯語版本《一千零一夜》(A Thousand Nights and a Night)的雄心壯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