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的第一部小說叫《蘭貝斯的麗莎》(Liza of Lambeth)。我寄給的第一家出版社就接收了它。有一段時間,費希爾·昂溫(Fisher Unwin)一直在為他的《筆名叢書》(The Pseudonym Series)係列出版大量的短篇小說,吸引了很多讀者的目光。其中就包括約翰·奧利弗·霍布斯(John Oliver Hobbs)的小說。在讀者看來,這些作品富於機智,文筆大膽。它們讓作者獲得了名氣,也確定了這套叢書的聲望。我寫了兩篇短篇故事,我想將其合成一卷,篇幅長短應該適合收錄到這部叢書中,然後把它們寄給了費希爾·昂溫。一段時間過後,他把它們退了回來,並附上一封信,問我有沒有一部寫好的長篇小說可以交給他。這帶給我很大的鼓舞,我隨後立即坐下來創作。我白天在醫院工作,所以隻能在晚上寫作。我一般六點回家,讀讀我在蘭貝斯橋拐角買的《星報》(Star),早早吃晚飯,清理好桌子後便開始工作。
費希爾·昂溫對他的作者們很嚴苛。他利用我的年輕、無經驗、樂於可以出書的心理,就與我簽合同,但直到他賣出很多書後,我才拿到版稅。但他懂得如何推銷他的產品,他把我的小說寄給許多有影響力的人物。此書得到了廣泛的評價,巴茲爾·威爾伯福斯(Basil Wilberforce),後來的威斯敏斯特副主教,還在教堂布道時宣傳了這本書。聖托馬斯醫院的資深產科醫生被這本書深深地打動,還為我提供了一個他手下的小職位。此書出版後,我很快就通過了期末考試。這本書誇張的成功,使我決定放棄醫生這個職業,因此我不明智地拒絕了他的好意。第二版的書一個月內就要求出版,我更確信我以寫作為生計很容易就能賺錢。一年後,我從塞爾維亞回來,就收到了費希爾·昂溫寄來的版稅支票,這讓我有些吃驚。金額足足有20英鎊。如果從書的持續銷售情況來看,那麽這本書依然可讀。這本書如果有什麽價值的話要歸功於我在醫學院的學生工作,可以有幸接觸生活的另一麵,而當時的小說家很少探索過生活的這一麵。阿瑟·莫裏森(Arthur Morrison)的《陋巷故事》(Tales of Mean Streets)和《來自傑戈的小孩》(A Child of the Jago)引發公眾開始關注底層人民的生活,我則得益於他在公眾中引發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