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成為一名醫學院學生,進入一個全新的世界時,我試圖擺脫這種恐懼。我讀了很多書。它們告訴我,人類是一個受製於機械法則的機器。當機器停止時,人也就完了。我看到人在醫院裏死去,我那震驚的感覺證實了書本教給我的東西。我滿足於相信,宗教和上帝的觀念是人類為了生活的便利而演化構建出來的,代表著曾對物種生存一度有價值的東西(無論如何,我要說這種價值還存在),這必須從曆史的角度加以解釋,並且不能與真實事物相對應。我稱自己為不可知論者,但在我的血液和骨子裏,我把上帝視為一個理智的人,必須拒絕的假想。
但如果沒有上帝把永恒的火焰交付於我,沒有靈魂可以托付,如果我隻是機械力量的玩物,生存鬥爭的推動力量,那我看不出別人教我的“善良”到底有何意義。我開始閱讀倫理學。我認真地閱讀了許多令人生畏的大部頭著作。我得出的結論是,人們僅僅追求自己的歡愉,當他為了別人的利益而犧牲自己時,那隻是一種幻覺,這使他自己相信他所追求的不是使自己得到滿足。由於未來是不確定的,所以及時享樂是一種常識。我認為,對與錯隻是個字眼,行為準則不過是人們為自己的自私目的而製定的慣例而已。自由的人沒有理由遵循這些準則,除非為了滿足個人的便利。我那時有一種喜歡用格言警句的傾向,而且當時這也是一種風尚,於是,我把自己的信念用一句話表述出來,並對自己說:“隨你的意願去吧,要適當考慮拐角處的那個警察。”到我二十四歲時,我已經建立了一個完整的哲學體係。它基於兩個原則:事物的相對性和人類的圓周性。從那時起,我就發現第一個原則並不是一個原創的見解。也許另一種原則意義深奧,但即使我絞盡腦汁,這輩子也想不出它到底意味著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