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利物浦到紐約。朗格特裏太太也在船上,我們倆都不認識其他人,所以我們很多時候都混在一起。我以前不怎麽了解她。她身材依然很好,有著高貴的儀態,如果你走在她後麵,可能會把她當成一個年輕的女人。她告訴我她六十六歲了。人們說她的眼睛很漂亮,但她的眼睛比我想象的要小得多。我相信她的雙眸曾經無比湛藍,但現在顏色已經非常淡了。她此時的美貌僅僅限於她那薄薄的上唇和迷人的微笑。她很少化妝。她舉止隨和,不做作,有著很好的教養,一看就是一直生活在上流社會的女人。
她說過一句話,我認為是我聽過的女人講的話裏最驕傲的一句。那天,她說話的時候蹦出“弗萊迪·格布哈特”這個名字,而我從未聽說過,最後忍不住問她這是個什麽人。“你的意思是說,你從來沒聽說過弗萊迪·格布哈特?”她著實驚訝地叫道,“怎麽會?他可是全世界最著名的人啊。”“為什麽呢?”我問道。“因為我愛過他啊。”她回答。
她告訴我,她來倫敦的第一個季度隻有兩件晚禮服,其中一件還是由白天穿的常服抽掉一根繩子改成的。她說那時候,女人都不化妝,所以她的天生麗質和明眸紅唇很占優勢。她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以至於當她到馬房租馬騎去公園裏兜風的時候,馬房的人得關上大門才能把烏泱泱的人群擋在外麵。
她告訴我,她曾經和魯道夫王儲十分相愛,他給了她一枚華貴的翡翠戒指。有一天晚上,他們吵了一架,在爭吵中,她把那個戒指從手指上拽下來扔進了火裏。他大叫了一聲,“撲通”跪倒在地,扒出(她用的就是這個詞)燃燒的煤塊來挽救那塊珍貴的石頭。當她講述這件事的時候,她那薄薄的上唇輕蔑地翹了起來。“從那以後我對他就再也愛不起來了。”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