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代的錦衣衛和東西廠

空印案和郭桓案

貪汙腐敗是封建社會官僚政治的正常現象,念書識字,做八股,參加科舉,僥幸得了一官,便千方百計弄錢,買田地,蓄家奴,官做得越大,弄的錢也就越多。升官發財,是封建社會知識分子的人生哲學。“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這兩句話是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的。

另一麵,官吏貪橫,無止境的剝削,也就不能不迫使饑寒交迫的人民起來反抗,“官逼民反”,從進入封建社會以來,數以百次計的農民起義,官吏的貪汙剝削是其原因之一。

為了緩和封建統治階級和廣大人民的矛盾,鞏固統治基礎。朱元璋對地方官貪汙害民的,用極嚴厲的手段懲處,進行了長期的殘酷的鬥爭。

對朝廷和地方的官僚奸貪舞弊,嚴重地損害了皇朝的利益,朱元璋集中力量,全麵地大規模地加以無情地打擊。洪武十五年(1382年)的空印案,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兩案連坐被殺的達七八萬人,其中主要是各級官員,追贓牽連到各地許多大地主,都弄得傾家**產,舊地主階級的力量更進一步被削弱了。

按照規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縣都得派計吏到戶部,報告地方財政收支賬目,為了核算錢糧、軍需等款項,必須府報布政司,布政司報部,一層層上報,一直到戶部審核數目完全符合,準許報銷,才算手續完備結了案。錢穀數字如有分、毫、升,合對不攏,整個報銷冊便被駁回,重新填造。布政使司離京師遠的有六七千裏,近的也是千裏上下,重造冊子還不要緊,問題是重造的冊子必須蓋上原衙門的印信才算合法,因為要蓋這個印,來回的時間就得用上個把月以至好幾個月。為了避免戶部挑剔,減省來回奔走的麻煩,上計吏照習慣都帶有事先預備好的蓋過官印的空白文冊,遇有部駁,隨時填用。這種方法本來是公開的秘密,誰都認為合情合理,方便省事。不料到了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忽然發現了這秘密,大發雷霆,以為一定有嚴重弊病,非嚴辦不可,就下令各地方衙門長官主印的一律處死,佐貳官杖一百充軍邊地。其實上計吏所帶的空印文冊蓋的是騎縫印,不能用於別的用途,預備了也不一定用得著。全國各地方衙門的人都明白這道理,連戶部官員也是照例默認的,成為上下一致同意的通行辦法。但是案發後,正當胡惟庸黨案鬧得很緊張,朝廷上誰也不敢分辯,有一個老百姓拚著死命上書把事情解釋清楚,也未起作用,朱元璋還是把地方上的長吏一殺而空。當時最有名的好官方克勤(建文朝大臣方孝孺的父親)也死在這案內,上書人也被罰做苦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