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代的錦衣衛和東西廠

第四章 東西廠:明代的宦官專權朱元璋嚴禁宦官幹政

曆史的教訓使朱元璋深切地明白宦官和外戚對於政治的禍害。他以為漢朝唐朝的禍亂都是宦官作的孽。這種人在宮廷裏是少不了的,隻能作奴隸使喚,灑掃奔走,人數不可過多,也不可用作耳目心腹;作耳目,耳目壞,作心腹,心腹病。對付的辦法,要使之守法,守法自然不會做壞事;不要讓他們有功勞,一有功勞就難於管束了。立下規矩,凡是內臣都不許讀書識字。又鑄鐵牌立在宮門,上麵刻著:“內臣不得幹預政事,犯者斬。”又規定內臣不許兼外朝的文武官銜,不許穿外朝官員的服裝;作內廷官不能過四品,每月領一石米,穿衣吃飯官家管。並且,外朝各衙門不許和內官監有公文往來。

這幾條規定招招針對著曆史上所曾發生的弊端,使內侍名副其實地做宮廷的仆役。對外戚幹政的對策,是不許後妃幹政,洪武元年(1368年)三月即命儒臣修女誡,纂集古代賢德婦女和後妃的故事,刊刻成書,來教育宮人,要她們學樣。又立下規程,皇後隻能管宮中嬪婦的事,宮門之外不得幹預。宮人不許和外間通信,犯者處死,以斷絕外朝和內廷的來往以至通信,使之和政治隔離。外朝臣僚命婦按例於每月初一十五朝見皇後,其他時間,沒有特殊緣由,不許進宮。皇帝不接見外朝命婦,皇族婚姻選配良家子女,有私進女口的不許接受。元璋的母族和妻族都絕後,沒有外家,後代帝王也都遵守祖訓,後妃必選自民家。外戚隻是高爵厚祿,做大地主,住大房子,絕對不許預聞政事。在洪武一朝三十多年中,內臣小心守法,宮廷和外朝隔絕,和前代相比,算是家法最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