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提到,錦衣衛和東、西廠,明人合稱為廠衛。錦衣衛是內廷的偵察機關,東、西廠則由宦官提督,最為皇帝所親信,即錦衣衛也在其偵察之下。
錦衣衛初設於明太祖時,是皇帝的私人衛隊。其下有鎮撫司,專治刑獄,可以直接取詔行事,不必經過外廷法司的審判手續。錦衣衛的主要職務是察不軌、妖言、人命、強盜重事,專替皇帝偵察不忠於帝室者和叛逆者,其權力在外廷法司之上。洪武二十年(1387年)曾一度取消錦衣衛的典詔獄權。到了成祖由庶子篡逆得位,自知人心不附,並且內外大臣都是建文帝的舊臣,深恐建文帝未死,諸臣或有複辟的企圖,於是重複錦衣衛的偵察和典詔獄權,使之秘密活動,以為鉗製臣民之計。另一方麵又建立了一個最高偵察機關叫東廠,因為在起兵時很得了建文帝左右宦官的力量,深信宦官的忠心,便以宦官提督東廠,付以“緝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的職權。以後雖時革時複,名稱也有時更換(如西廠、外廠、內行廠之類),但其職權及地位則愈重愈高,甚至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和任意刑訊處死的權力。
靖難兵起時,宦官狗兒、鄭和等以軍功得幸。成祖即位後遂加委任,有派作使臣的,如永樂元年(1403年)遣內官李興出使暹羅,馬彬出使爪哇諸國;永樂三年(1405年)遣太監鄭和出使西洋。有派作大將的,如永樂三年(1405年)遣中官山壽率兵出雲州覘敵。又因各地鎮守大將多為建文帝舊臣,特派宦官出鎮和監軍,使之伺察。永樂元年(1403年)命內臣出鎮及監京營軍,出鎮的如馬靖鎮甘肅,馬騏鎮交趾,監軍的如王安之監都督譚青軍。由是司法權和兵權都逐漸落在宦官手中。宣德以後,人主多不親政事,不和閣臣見麵,甚至深居宮內,從不上朝,國家政務多交司禮監太監批答,內閣的權力也漸漸轉到司禮監去了。在外則各地鎮守太監成為地方的最高監察者,幹預政務,騷擾地方,積重難返,形成一種畸形的閹人政治。英宗時的王振、曹吉祥,憲宗時的汪直、梁芳,武宗時的劉瑾,神宗時的陳增、高淮,熹宗時的魏忠賢,思宗時的曹化淳、高起潛,莫不竊弄政柄,禍國殃民,舉凡軍事、外交、內政、財政、司法,一切國家大政,都由宦官主持,甚至閣臣之用黜,都以宦官的好惡為定。他們隻圖私人生活的享樂,極力搜括掊斂,榨取民眾的血汗,誘導皇帝窮奢極欲,大興土木禱祠。對外則好大喜功,生釁外族。馴至民窮財盡,叛亂四起。外廷的士大夫與之相抗的都被誅殺放逐,由此朝廷分為兩派,一派附和宦官,希圖富貴,甘為鷹犬。一派則極力攻擊宦官,欲將權力奪回內閣,建設清明的政治。明代除開例外的幾個時期以外(如孝宗及世宗時),閹人和士人兩派勢力互為消長,此仆彼興,循環報複,一直鬧到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