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代特務政治

第一節 明代特務的大本營 (一)最高指揮機關—司禮監

最初,明代宦官機關在形式上規定由吏部領導,沈德符雲:“本朝內臣俱為吏部所領,蓋周禮塚宰統閹人之例,至永樂始歸其事於內,而史諱之。”(1)據此,宦官機關由吏部領導的時期是極其短暫的,而就這短暫的時期,怕也隻是形式,所以到朱棣時便幹脆明白地“歸其事於內”了。這歸於內,便是歸到司禮監。

司禮監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門的首席衙門,它是一切宦官機關的首腦部、領導機關。因此,也就是明代特務最高指揮機關。

如本書緒言所說,明代是一個極端中央集權化的朝代,它廢除宰相製度,集大權於皇帝一人,大臣既不被信任,政務叢脞,皇帝又管不了許多,於是政權便落到宦官身上。而司禮監又是宦官機關的首腦部,司禮監的太監們在所有的宦官中自然更容易獲得這旁落的政權,這樣,他們就成了實際上的全國政治指揮者,如黃宗羲所說的“無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實”了。

司禮監的職權——真宰相

司禮監是宦官十二監中的第一個,監中主要人員有掌印太監一員,秉筆隨堂太監八九員。他們的職務據《明史》記載是批答大小臣工的一切章奏:

掌印掌理內外章奏及禦前勘合。秉筆隨堂掌章奏文書,照閣票批朱。(2)

但據徐複祚所記,他們還有一個重要的任務,便是傳宣諭旨:

國製司禮監九人,其掌印者一,如首揆……其八人則季輪二人管事,凡內之傳宣,外之奏請屬焉。(3)

批答章奏就是所謂“批朱”,其情形是:

凡每日奏文書,自禦筆親批數本外,皆眾太監分批,遵炤閣中票來字樣,用朱筆楷書批之,間有偏旁偶訛者,亦不妨略為改正。(4)

照例,皇帝批內閣票擬,如果有所更易,仍要發下內閣,但大半都是“如擬”的。所以司禮太監批閣票,隻是“照閣票”“遵炤閣中票來字樣”,不得擅自更改。但實際上呢,司禮太監既掌管批答大權,他哪肯這樣老實,於是就要“略為改正”“偏旁偶訛”了。我們試想一想,內閣票擬是呈給皇帝看的,在專製時代,必須一筆一畫地用恭楷寫出,哪會有“偏旁偶訛”的事?這就是說司禮監可以改動閣議罷了。這更改,客氣一點的,便駁斥下去,命令內閣重擬,有時可以駁斥再三。不客氣一點的,就幹脆徑自竄改。有時太監們自己改不妥當,還可以帶回私室,托人幫忙,更改以後,根本就不交內閣,徑自發出,如劉瑾便是如此。正德元年大學士劉健奏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