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衛一向是並稱的,雖然係統不同,但職務卻並沒有什麽差別。如若一定要區分的話,那麽可以這樣說:錦衣衛是偵察一切官民的,而東西廠則是偵察一切官民和錦衣衛的,至於劉瑾所設的內行廠,則廠衛又均在其伺察之中。但這隻是大體的區別,有時也不盡然,要看皇帝的信任程度如何而定。皇帝信任廠,那麽廠權就要超過衛;皇帝信任衛,那麽衛權就要超過廠;如果皇帝信任廠衛程度相等,那麽廠衛就勢均力敵、不相上下。
無論廠衛權力消長如何,但二者同是特務機關,同由一個人(皇帝自己或是司禮太監)領導指揮,雖然偶或也互相內鬥,一般說來,彼此還是勾結得很密切,相依相輔,狼狽為奸。《明史·刑法誌三》有一節就說到廠衛相結及其消長的情形:
然廠衛未有不相結者,獄情輕重,廠能得於內。而外廷有扡格者,衛則東西兩司房訪緝之,北司拷問之,鍛煉周納,始送法司。即東廠所獲,亦必移鎮撫再鞫,而後刑部得擬其罪。故廠勢強,則衛附之,廠勢稍弱,則衛反氣淩其上。陸炳緝司禮監李彬,東廠馬廣陰事,皆至死,以炳得內閣(嚴)嵩意。及後中官愈重,閣勢日輕,閣臣反比廠為之下,而衛使無不競趨廠門,甘為役隸矣。
這段話末幾句是廠衛消長的關鍵,宦官權重,廠權也重,廠與宦官是分不開的。而在明代,自朱棣以後,宦官之權始終不曾怎樣低落過,像前麵所引陸炳偵緝司禮監李彬、東廠馬廣的事,在明代是絕無僅有的事,所以就整個看來,錦衣衛都是跟在東廠後麵走的。查慎行《人海記》卷下說得好:
二百年閣與衛皆廠之私人,衛附廠以尊,而閣又附衛以重。
在這裏,就必須提到特務的最高指揮機關司禮監了。如前所述,東廠在明代後半期是規定必須“專用司禮秉筆第二人或第三人為之”,這就是說司禮監和東廠是一體的,監既能得之於內,廠又能得之於外,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於一,勢力之大,實是莫與倫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