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這個世界整整三百七十年後,張獻忠(1606—1647)又火了一把:2017年3月20日下午,四川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江口沉銀遺址水下考古”階段性工作新聞通氣會,宣布“張獻忠江口沉銀”傳說被考古證實確有其事,經過兩個多月水下考古,現場出水文物超過一萬件,包括金幣、銀幣、大順通寶銅幣、金冊、銀冊、銀錠以及戒指、耳環、發簪等各類金銀首飾,以及鐵刀、鐵劍、鐵矛、鐵箭鏃等兵器。
01 自號“八大王”
提到明末起義領袖張獻忠,人們首先會想到“張獻忠屠川”“幾乎殺盡四川人”“張獻忠吃嬰兒”等令人恐怖的字眼。後來有人為張獻忠平反,指出所謂的張獻忠屠殺四川人是清朝的汙蔑,四川人被屠殺不假,但不是張獻忠幹的,是清人自己幹的,他們要洗白自己,就得找個替罪羊,張獻忠很不幸地被選中。
孰是孰非,本文不做討論,讓它繼續存疑。
張獻忠是陝西定邊人,與陝西另一個農民起義領袖李自成齊名。
和李自成一樣,張獻忠早些時候也吃過一段時間的公家飯,隻不過李自成是“郵遞員”,而他是個小“警察”(捕快),後來又到延綏鎮當了一名邊兵。
張獻忠當邊兵是在當警察犯事被革職之後。至於犯了何事,有關記載語焉不詳,估計與他生性剛烈、愛打抱不平的個性有關。來到部隊後,他依舊稟性不改,不久又犯事了,而且是死罪,但沒死成,主將陳洪範見他長相奇特,有心救他,就請求總兵王威法外開恩。這個總兵還真給麵子,隻把張獻忠打了一百軍棍,攆出軍隊了事。
他的長相有多奇特呢?《錦裏新編·卷十·張獻忠》說他“身長瘦而麵微黃,須一尺六寸,僄勁果俠”,像一隻黃色的老虎。
被部隊除名後,張獻忠便成了個流浪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