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對於立法的效力有很深的信仰,他認為“製定天下自平”。除上述一切關於民生和財政的新法外,他對於中央和地方的官名官製、行政區域的劃分,以及禮樂刑法無不有一番改革。他自即位以來,日夜和公卿大臣們引經據典地商討理想的製度,議論連年不休。他沿著做大司馬時的習慣,加以疑忌臣下,務要集權攬事,臣下隻有唯諾敷衍,以求免咎。他雖然每每忙到通宵不眠,但如官吏的遴選、訟獄的判決等經常性的行政事務,卻沒有受到充分的理會。有些縣甚至幾年沒有縣長,缺職一直被兼代著,地方官吏多不得人就是無足為怪的了。更兼他派往各地的鎮守將軍,“繡衣執法”,而絡繹於道的種種巡察督勸的使者又多是貪殘之輩,與地方官吏相緣為奸。在這樣的吏治情形之下,即使是利民的良法,也很容易會變成病民之策。何況像貢稅和荒地稅本屬苛細,國家專利的事業禁民私營。像鑄錢和銅冶,犯者鄰裏連坐,這又給奸吏以虐民的機會。
在王莽的無數改革中,有一件是本身甚微而影響甚大的,即王爵的廢除。從前受漢朝冊封為王的四夷的君長都要降號為侯,並且要更換璽印。為著這事,朝鮮的高句驪、西南夷句町先後背叛。王莽對他們純采用高壓政策。他派十二將領三十萬甲卒,十道並出,去伐匈奴。因為兵士和軍用征發的煩擾,內郡人民致有流亡為盜賊的,並州、平州尤甚。出征的軍隊屯集在北邊,始終沒有出擊的機會。邊地糧食不給,加以天災,起大饑荒,人民相食,或流入內郡為奴婢。邊地的屯軍生活困苦,又荼毒地方,五原、代郡受禍尤甚;其人民多流為盜賊,數千人為一夥,轉入旁郡,經一年多,才被平定。此時,北邊郡縣已大半空虛了。為伐匈奴,王莽強征高句驪的兵,結果高句驪亦叛,寇東北邊。征句町的大軍,十之六七死於瘟疫,而且到底沒有得到決定性的勝利。為給軍用,他賦斂益州人民財物,至於十收四五,益州因而虛耗。以上都是王莽即真以來八年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