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秦漢曆史的教訓

四 王莽的改革

王莽即位後,除了改正朔、易服色等外,還要改變全國的經濟機構。他自從少年得誌以來,可謂從心所欲,想做之事無不成為事實。現在他要依照先聖的啟示、理性的喚召,為大眾的福利和社會的正義,去推行一種新的經濟製度,難道還會遇到不可克服的阻礙嗎?孟子所提倡而認為曾經存在過的“井田”製度,時常閃爍於西漢通儒的心中,不過董仲舒和師丹都認為“井田”製“難猝行”,不得已而思其次,才提出了“限民名田”的辦法。王莽在勝利和樂觀、信古和自信之餘,便完全看不見董仲舒和師丹所看見的困難了。他不但要實行“井田”製度,並且要同時改革奴隸的製度。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詔道:

古者設廬井八家,一夫一婦田百畝,什一而稅,則國給民富而頌聲作。此唐虞之道,三代所遵行也。秦為無道,……壞聖製,廢井田,是以兼並起,貪鄙生,強者規田以千數,弱者曾無立錐之居。又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欄,製於民臣,專斷其命(謂吏民得擅殺奴婢)。**之人,因緣為利,至略賣人妻子。逆天心,悖人倫,謬於“天地之性人為貴”(語出《孝經》)之義。……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疲癃鹹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稅一,實什稅五也。父子夫婦,終年耕耘,所得不足以自存。故富者犬馬餘菽粟,驕而為邪;貧者不饜糟糠,窮而為奸。俱陷於辜,刑用不措。……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買賣。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予九族鄰裏鄉黨。故無田,今當受田者如製度。致有非井田聖製,無法惑眾者,投諸四裔,以禦魑魅,如皇始祖考虞帝故事。

這道詔書亦宜與董仲舒請限民名田及廢除奴婢的奏章對讀。這道詔書所提出的改革,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