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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們理智的本質來看,概念應該是通過抽象作用而產生於知覺活動的,因此知覺應該先於概念。如果實際情形如此,那麽就會很清楚什麽知覺屬於概念的知覺並為概念所代表。我們可以稱之為“自然的教育”。
相反,在人為教育的情形下,通過聽講、教學和閱讀,在與知覺世界還沒有廣泛接觸之前,腦子裏就塞滿了概念。因此就會想當然地以為經驗為我們提供符合這些概念的知覺。可是,這個時候,它們用得不對,因此,就對人物產生錯誤的判斷、不正確的看法,以致做出不正確的處理。
於是教育就產生錯誤觀念,這就是為什麽我們在年輕時期雖然讀得多學得多,卻一直停留在半天真半迷糊狀態,並且時而表現傲慢,時而又表現羞怯。我們腦子裏充滿了概念,現在想要應用這些概念卻常常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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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前麵所說的來看,教育中的主要因素應該基於正當目的來認識世界,完成這個目的是一切教育的目標。可是我們說過,這要依靠先於概念的知覺,也要依靠先於廣泛概念範圍的較為狹小的概念,還要依靠概念彼此互為條件情況中產生的整個教導過程。
可是一旦在這一連串東西中忽略某一東西,就會產生不健全的概念。而這些不健全的概念,最後會使人對世界產生一種不正確的看法。幾乎每個人腦子裏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些人保持相當長的時間,大多數人永遠保持著。隻有當一個人年事已高,才會對許多單純的事情有正確的認識,有時候這種認識是突然產生的。人在認識世界時似乎有一種看不見的瑕疵,這是由於早年教育中忽略這個問題所致,不管這個教育是人為的還是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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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早期犯的錯誤根深蒂固,更由於推理能力成熟得最晚,所以除非小孩子年滿16歲,否則不應讓他們接觸任何可能產生大錯的題目,即哲學、宗教和各種普遍觀點。隻應讓他們接觸那些不可能出錯的學科,如數學,或沒有嚴重錯誤的學科,如語言、自然科學、曆史等。不過,一般說來,隻應當讓他們接觸那種適於他們年齡並且可徹底理解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