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宗時期,流匪橫行於各省。河北劉六、劉七兄弟作亂,從北京近郊一直蔓延至四川、江西等省,並呈現逐漸擴張的趨勢,告急公文從四麵八方送抵京師。由於皇帝昏庸、宦官當政、稅賦繁重,加之連年洪澇、幹旱頻發,以致災民遍野,百姓飽受煎熬,紛紛揭竿而起。
王陽明初到贛州時,當地賊匪活動甚為猖獗,其中有湖廣、江西兩省的橫水、桶岡地區的謝誌珊部、藍天鳳部,廣東省浰頭地區的池仲容部,福建省漳南道(汀州、漳州)大帽山地區的詹師富部等。他們搶掠百姓,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其惡劣影響已波及江西省境內。
另外,江西省南安府南部大庾嶺的陳曰能也蠢蠢欲動。之前,官軍數次討伐,敗多勝少,常常無功而返。正德六年(1511),都禦史陳金總領軍務,右副都禦史俞諫為提督,來贛協助巡撫周南征剿大帽山賊匪。由於指揮不當,官軍被圍困於崇山峻嶺之中,以致此次征剿未能根除匪患。曆次剿匪所調狼達土軍雖然殺敵勇猛,但對百姓危害極深,賊匪也是屢剿不滅。加之,寧王朱宸濠暗通賊匪,並為其做後盾,陳金等人對此皆無計可施。
見此情景,繼任巡撫文森便稱病不出,朝廷最終決定起用王陽明。其實,南贛地區在五十年前就是賊匪聚集之所,剿匪絕非一朝一夕之事。
王陽明於正德十二年(1517)正月趕赴南贛,隨即開始選揀民兵,並推行“十家牌法”。僅數日之後,王陽明即調軍征剿南贛賊匪。由於時間倉促,所募民兵未曾充分訓練,因此不足以與匪軍抗衡。盡管如此,王陽明依舊下令發兵清剿。
當時,王陽明的聲名尚未遠播,贛州各級官員及當地百姓也不了解王陽明其人。因此,王陽明所下指令常常難以得到徹底的貫徹執行。同時,王陽明並不確定屬下將官能否拚死應戰。若有上述種種不利情況,而統帥又為碌碌之輩,此戰必敗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