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漳州匪患之後,王陽明將治理重心轉為確保該地區的長治久安,這也是當地各級官員的迫切願望。於是,同年五月二十八日,王陽明作《添設清平縣治疏》(《王文成公全書》卷九),奏請朝廷於河頭大洋陂設立清平縣。文中寫道:
為照建立縣治,固係禦盜安民之長策,但當大兵之後繼以重役,竊恐民或不堪。臣時督兵其地,親行訪詢父老,輒谘道路,眾口一詞,莫不舉首願望,仰心樂從。旦夕皇皇,惟恐或阻。
臣隨遣人私視其地,官府未有教令,先已伐木畚土,雜然並作,裹糧趨事,相望於道。究其所以,皆緣數邑之民積苦盜賊,設縣控禦之議,父老相沿已久,人心冀望甚渴,皆以為必須如此,而後百年之盜可散,數邑之民可安,故其樂事勸工,不令而速。
臣觀河頭形勢,實係兩省賊寨咽喉。今象湖、可塘、大傘、箭灌諸巢雖已破**,而遺孽殘黨,亦寧無有逃遁山穀者?舊因縣治不立,征剿之後,浸複歸據舊巢,亂亂相承,皆原於此。今誠於其地開設縣治,正所謂撫其背而扼其喉,盜將不解自散,行且化為善良。不然,不過年餘,必將複起。其時再舉兩省之兵,又糜數萬之費,圖之,已無及矣。
臣竊以為開縣治於河頭,以控製群巢,於勢為便。雖使民甚不欲,猶將強而從之,況其祝望欣超若此,亦何憚而不為!至於移巡司於枋頭阪,亦於事勢有不容己。蓋河頭者,諸巢之咽喉;枋頭者,河頭之唇齒,勢必相須。兼其事體已有成規,不過遷移之勞,所費無幾。臣等皆已經畫區處,大略已備,不過數月,可無督促而成。
民之所未敢擅為者,惟縣治學校,須命下之日乃舉行耳。伏願陛下俯念一方荼毒之久,深惟百姓永遠之圖,下臣等所議於該部,采而行之。設縣之後,有不如議,臣無所逃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