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論:良知與禮
嘉靖五年(1526)三月,王陽明的高徒鄒謙之為教化民眾,改變民風,以相傳是朱子所撰的《文公家禮》為底本,將其簡化,編著了《諭俗禮要》,並告知王陽明。王陽明知道後,寫下《寄鄒謙之(二)》(《王文成公全書》卷六),稱讚此舉甚善,同時闡述了自己關於基本禮儀的見解。
孔子思想的核心內容便是仁與禮,大儒都曾著述禮說。例如,朱子認為關於禮的教化已經荒廢,並對此深感憂慮,於是以《儀禮》為經,以《禮記》為傳,編纂了《儀禮經傳通解》。元代大儒的代表人物吳澄在此基礎上,著書《禮記纂言》三十六卷。正德十五年(1520),王陽明的同鄉好友胡汝登任南直隸省寧國府知府,為整治世風,重刻並推廣《禮記纂言》,請王陽明為該書作序,於是王陽明寫下《禮記纂言序》(《王文成公全書》卷七),他在序中推崇說,《禮記纂言》是學習禮儀的人不可或缺的啟蒙書。
朱子在全體大用思想的基礎上重視禮法,提倡嚴肅的禮法,而王陽明並不像朱子那樣重視禮法。因為他認為,禮法用來教化百姓,改變世風,是不可或缺的,但不應該盲目遵從古代禮法,禮法應當隨時世而變化。
在給鄒謙之的信函中,王陽明指出,失去人情的話,禮法就隻剩形式了,而失去人情是因為沒能修行心學。
後世心學不講,人失其情,難乎與之言禮!然良知之在人心,則萬古如一日。苟順吾心之良知以致之,則所謂“不知足而為屨,我知其不為蕢也”(《孟子·告子章句上》)。非天子不議禮製度(《中庸》),今之為此,非以議禮為也,徒以末世廢禮之極,聊為之兆以興起之。故特為此簡易之說,欲使之易知易從焉耳。[《寄鄒謙之(二)》,《王文成公全書》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