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七年(1528年),王陽明五十七歲,人在梧州。二月,王陽明平定
了思恩和田州的叛亂,他在上疏中說:
臣奉有成命,與巡按紀功禦史石金、布政使林富等,副使祝品、林文輅等,參將李璋、沈希儀等,會議思、田之役,兵連禍結,兩省荼毒,已逾二年,兵力盡於哨守,民脂竭於轉輸,官吏罷於奔走。今日之事,已如破壞之舟,漂泊於顛風巨浪,覆溺之患,洶洶在目,不待知者而知之矣。
王陽明為了突出當地的嚴峻形勢,在上疏中反複使用了此類詞匯。接下來,王陽明又寫道:
臣至南寧乃下令盡撤調集防守之兵,數日之內,解散而歸者數萬。惟湖兵數千,道阻且遠,不易即歸,仍使分留賓寧,解甲休養,待間而發。初蘇、受等聞臣奉命處勘,始知朝廷無必殺之意,皆有投生之念,日夜懸望,惟恐臣至之不速。已而聞太監、總兵相繼召還,至是又見守兵盡撤,其投生之念益堅,乃遣其頭目黃富等先赴軍門訴苦,願得掃境投生,惟乞宥免一死。
臣等諭以朝廷之意,正恐爾等有所虧枉,故特遣大臣處勘,開爾等更生之路。爾等果能誠心投順,決當貸爾之死。因複露布朝廷威德,使各持歸省諭,克期聽降。蘇、受等得牌,皆羅拜踴躍,歡聲雷動,率眾掃境,歸命南寧城下,分屯四營。蘇、受等囚首自縛,與其頭目數百人赴軍門請命。
臣等諭以朝廷既赦爾等之罪,豈複虧失信義,但爾等擁眾負固,雖由畏死,然**一方,上煩九重之慮,下疲三省之民,若不示罰,何以泄軍民之憤?於是下蘇、受於軍門,各杖之一百,乃解其縛,諭於今日宥爾一死者,朝廷天地好生之仁,必杖爾示罰者,我等人臣執法之義。於是眾皆叩首悅服,臣亦隨至其營,撫定其眾,凡一萬七千,濈濈道路,踴躍歡聞,皆謂朝廷如此再生之恩,我等誓以死報,且乞即願殺賊立功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