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五年(1510年),王陽明三十九歲。是年三月,王陽明抵達廬陵,出任廬陵縣令。王陽明在廬陵的施政方針並不是用刑罰來壓製百姓,而是重在教化人心,通過教育感化來讓百姓信服。
上任伊始,他遍詢縣內老吏,體察各鄉的貧富忠良。廬陵縣民素來喜好訴訟,王陽明就采取各種措施來減少訴訟的數量,簡化訴訟的流程。雖然案頭上積壓了諸種訴狀,但他絕不輕易斷案。他沿襲明初的製度,慎重挑選“裏正三老”,讓他們坐在“申明亭”中,每當有前來訴訟之人,必先由他們去進行調解勸說。很多百姓往往都是帶著怒氣而來,但聽了“裏正三老”的勸說之後,最終打消了訴訟的念頭,涕泣而歸。就這樣,經過一段時間以後,整個廬陵縣的風氣大為改觀。
王陽明在廬陵縣七個多月,發布告示十六回,大抵都是勸誡父老相敬、子弟相親,切勿****邪等。
當時,廬陵城中經常發生火災。王陽明就在城內各處布置消防機,修浚水路,從此杜絕了火患。王陽明在廬陵雖然隻有短短的七個月,但做出的政績卻不少,後世官員紛紛效仿先生的施政方法。
正德五年(1510年)十一月,王陽明入京朝覲。在京期間,寓居在大興隆寺,與湛甘泉和儲柴墟等人一起探討“良知”的奧義。在好友儲柴墟的引薦下,後軍都督府都事黃綰特意前來拜訪王陽明。王陽明問他:
“此學久絕,子何所聞?”
黃綰回答說:
“雖粗有誌,實未用功。”
王陽明又說:
“人惟患無誌,不患無功。”
黃綰深深歎服,最終於嘉靖元年(1522年)春拜王陽明為師。
正德五年(1510年)十二月,王陽明被任命為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湛甘泉和黃綰怕王陽明一走就不能聽他講學了,於是一起向戶部尚書楊一清求情,請求將王陽明留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