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在日夜苦心經營剿匪之餘,還發明了十家牌法,並在當地嚴格推行。
此法編十家為一牌,開列各戶籍貫、姓名、年貌、行業,日輪一家,沿門按牌審察,如果發現陌生的或者可疑的人員,要立即報告官府,然後由官府去審查。如果有隱匿不報的情況,那麽十家就要一起連坐受罰。此外,王陽明還告諭父老子弟:
務要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婦隨,長惠幼順。小心以奉官法,勤謹以辦國課,恭儉以守家業,廉和以處鄉裏。心要平恕,毋得輕易忿爭。事要含忍,毋得輒興詞訟。見善互相勸勉,有惡互相懲戒。務興禮讓之風,以成敦厚之俗。
十家牌法和日本的“五人組”之製如出一轍,都非常嚴密,實施也非常嚴格。除此之外,王陽明還製定了輔助性的“諭俗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