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程子以來,“仁”被稱為生之理。但近溪認為,在生生不已的天機即天命的生化處,有仁之為仁的道理。那麽,近溪是如何重視這個生機的呢?
在闡述《易》之複卦所謂“複,其見天地之心乎”的思想時,他說過,由於心是無心而生物的心,因而不能以“心”字代替“生”字。由此亦可推察出他重視“生機”的程度(參見《近溪子集·數》;《一貫編·易經》)。
這種“仁”之生機,據近溪說,不但生己,而且生物,具有使萬物同體、萬物一體的作用(參見《近溪子集·禦》;《一貫編·易經》)。重視生機的近溪,不像宋儒那樣以天命之性為相對於氣質之性的想存在,而是以天命之性為虛氣之合,即當作與氣質渾一的存在。因此,他認為《孟子》中告子所言“食色,性也”的看法是正確的。他說,如果不這樣看,那就會失去生機之感通而陷於玄虛。所以,他還認為生即性,並像明道、象山一樣承認告子的生性論,甚至認為,告子“生”之一字,由於善於把握性之生機,因而是透悟之語(參見《一貫編·孟子》)。
然而,生機之妙用,其實隻有在日常的道德心情和實踐的場合才能把握,所以近溪雖以生機為要,但卻強調求生性渾一。他認為,正如孟子所說的那樣,如果不能基於擴充四端的實踐工夫而率性自任的話,那就反而會失去性之渾融,而使人陷於玄虛,甚至會犯隻允許上智人才有悟入的錯誤。而近溪之所以要指出告子生性論的流弊的原因,正在於此(同上)(4)。與孝、悌、慈三德說一樣,對於在道德實踐中看到了充實的天命生機之光輝的近溪,有這種主張大概是理所當然的吧!
從生即性的立場來說,因為性是超越善與不善的東西,所以無論說性無善還是性善,都是可以的。近溪因此認為,孟子無非是從善上說性,而告子則是從無善上說性而已,兩者並沒有什麽原則的區別。如果排斥氣質而隻保持天命之純一,並以前者為惡,後者為善,而執其分離的話,那反而會違背天命之生機。不過近溪又認為,由於在天命和氣質中產生了善與不善之別,能否化氣質為天命之性,要看心之明覺如何,而且此明覺又取決於德性的知力,所以應該信奉孟子的性善說(參見《明道錄》卷4)。根據這一立場,近溪雖認為宋儒分論天命與氣質,是有補於天命、有功於孟子的見解(同上)(5),但對於孟子的性善說,他實際上仍是半信半疑的,而且歸根結底是持否定立場的(參見《明道錄》卷8)。近溪對性善說的半信半疑,從一個側麵反映了其簡易直截的現成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