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與明末儒學

附錄 論《李氏說書》關於《李氏說書》

據馬誠所說(《李氏續焚書》卷3,《雜錄匯·與李麟野都諫轉上蕭司寇》),卓吾生前刊行的著作有刻於陝西的《南詢錄》,刻於長蘆的《龍溪集》,刻於徽州的《三教品》,刻於濟寧的《道學鈔》,刻於永平的《道古錄》,刻於山西的《明燈錄》。

這些著作都是與卓吾無一麵之交的士大夫在卓吾不知道的情況下刊行的。當時作為卓吾著作被刊行、被流傳的不下百十種。卓吾講友焦弱侯在《續藏書序》(同上書卷4,《箋數》)中說,卓吾死後,被各地當作卓吾遺書的著作,出於四方而人人傳誦。其實,這些著作真偽混淆,不一定全部出於卓吾之手。在被當作卓吾的遺著中,混有偽書,已成定論,即使是《李氏說書》,也有很多可疑之處。

在卓吾寫給焦弱侯的書函(《李氏焚書》卷1,《答焦漪園》)中,論及了自著的《藏書》《焚書》和《說書》。據他說,《藏書》是品評古今人物之書,其中有擺脫傳統評價的奇談怪論;《焚書》是專與朋輩往複的書函和談佛乘的書,所以卓吾自稱:“大抵多因緣語、忿激語,不比尋常套語。恐覽者或生怪憾,故名曰《焚書》,言其當焚而棄之也。”說明了此書的內容和書名的由來。

《說書》沒有像上述二書所記載的怪異之論,而是基於三教一致的立場,解釋並發明“四書”的著作,所以卓吾本人也自負地稱其“甚可觀”。但是,《說書》最初所論及的隻有《大學》《中庸》二書,而並沒有涉及《論語》《孟子》(同上)。據汪本鈳在萬曆戊午年(1618)所寫的《續焚書序》稱,《說書》附有《自序》(《續焚書》卷2),而且是卓吾自己在龍江刊行的,不過當時隻刻了其中的十分之二,剩下的十分之八是未刻稿,後來由卓吾門人汪本鈳與其兄汪伯倫將它與《焚書》一起校刊。所以卓吾自刻的《說書》,恐怕隻限於《大學說》《中庸說》二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