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權威調查顯示,在被調查的4049名城市女性中,有113名女性表示有過被丈夫強迫發生**的情況;而在被調查的1079名農村女性中,也有86人承認自己遭受過“丈夫的強迫性行為”。考慮到調查中各種因素的影響,相關專家判斷,婚內強迫性行為的比例要比這些數字大得多。
有人可能會說,婚內性行為是丈夫的權利,妻子的義務,是合理合法的,談何“強迫”呢?事實上,在**中,如果一方隻考慮自己的需求,不顧對方的身體狀態和反對,便屬於“性暴力”行為。而且,不論什麽原因,性暴力都是丈夫試圖發泄自己、宣示控製權而進行性虐待的行為,比如妻子在性以外的問題上與丈夫爭執起來並證實她是正確的,丈夫可能會通過強迫**來挽回自己的麵子。但這樣很可能會給妻子的身心甚至雙方的婚姻關係帶來消極影響。
趙明和妻子經人介紹後很快結婚。婚後,妻子漸漸發現他總是敏感多疑,懷疑其他男人對她有意。
有一次,他跟蹤妻子到公司,發現妻子和一個男人站在一起有說有笑的,就跳出來對那位男士大打出手,還大聲說對方和他妻子亂搞,說得有聲有色,好像真的發生過一樣。最令妻子無法忍受的是,每次回家,他都會強行跟她過**,讓她感到痛苦不堪。
這天,兩人又因為趙明的疑神疑鬼發生爭執。趙明看妻子一臉“我沒錯,都是你想多了”的樣子,當即給了她一耳光,並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妻子對他忍無可忍,終於提出了離婚。
幸福的婚姻生活源自夫妻雙方的相互尊重,任何暴力的發生,都會傷害雙方感情。為了避免這一問題的發生,心理學家表示,夫妻雙方應提高個人的自尊、改善溝通“人性化”相處,最終實現“身心整合,內外一致”。對於婚內性暴力問題,需要夫妻雙方相互尊重、理解與包容,受害的一方,也應加強對自己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