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家庭的幸福和長治久安,夫妻雙方都有責任照顧這個營地。但現代家庭中,夫妻雙方都要追求各自的進步,都想實現個人的人生巔峰。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把握好自己的事情,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真正的換位思考、為愛人著想,才導致現實中完美的婚姻寥若晨星。
28歲的劉女士是一家公司的文員,結婚剛一年就想離婚了。因為她平時工作很忙,下班後還得洗衣服、做飯、照顧家。而丈夫不僅一點兒忙都不幫,還總是挑剔個沒完,一會兒飯菜不合口味,一會兒衣服洗皺了沒熨,即使他閑著,也隻是看電視、睡覺或找朋友打牌。
有一次,她病了,丈夫還像往常一樣出去打牌,她想喝口水都沒有人幫她倒,她因此傷透了心。劉女士認為,作為丈夫就應該有責任感,要承擔家庭的重擔。無論在什麽情況下,都要照顧好妻子和孩子,甚至有時候為了家庭犧牲自己的愛好也是必要的。
多次溝通無果,劉女士無奈地對好友說出了自己的決定:“他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我決定離開他。”
有些婚姻過分強調依賴性,一方完全依賴另一方生活,無論精神上還是物質上,造成其中一個人“行動不能自理”,不堪重負,另一個人自由過度,失去責任心。
婚姻好比兩個人結伴前行,雖然一個人背負另一個人是不正常的,但彼此誰也不需要對方,各走各的,也是不正常的。
這就是我們常見的另一種極端情況,即婚姻中的雙方都過分強調獨立性,誰也不想喪失自己的權利,最終分道揚鑣。比如夫妻兩個都很成功,但誰都不願犧牲自己在事業上的機會,因此將近40歲還沒要孩子。因為聚少離多,兩個人隻把家當作“旅館”,最後分別在外麵有了情人(願意依賴他們、為他們提供家庭溫暖的人),於是兩人的婚姻宣告結束。這種極端情況帶來的則是整個家庭的破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