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現代企業製度(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進行考察,智豬博弈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中大股東與小股東的行為差異。
在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中,隻有大股東才擁有任免經理的投票權。在一個股份公司裏麵,按理說應該是所有股東共同承擔監督經理的責任,但是監督經理的工作需要花費很大精力和很多時間,也就是說其監督成本是很高的。而大小股東從監督中獲得的收益又不一樣。在監督成本都一樣的情況下,大股東從監督中所獲得的收益明顯要高於小股東。
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就充當了智豬博弈中“大豬”的角色,他們積極努力地搜集信息、監督經理,因而擁有投票權;而小股東則扮演著“小豬”的角色,不會花那麽大的精力去監督經理,因而沒有投票權。
舉例來說,甲向某股份公司投資了一個億,是這家股份公司的大股東,乙買了這家公司100股股票,為這家公司的小股東。假定公司運營狀況較好、盈利較多時的分紅是運營狀況不好時的幾十倍。當然,不管是大股東還是小股東,公司贏利之後,他們都會分得相應的紅利,所以他們都希望公司運營得好,但是利益密切程度卻相差甚遠。
若公司運營得好,甲作為大股東,可分得一千萬元的紅利,而乙隻持有公司的區區百股股票,隻可以分到一萬元的紅利。增加一萬元收入固然是好事,但如果這一萬元需要乙花費遠遠超過一萬元的代價去密切監督經理的工作才能獲得,那麽乙作為經濟理性人,就沒有多少動力去做這樁明擺著就是虧本的生意。
而大股東就不一樣了,哪怕花費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的代價雇人監督經理的工作,對他來說也是值得的:幾萬元、幾十萬元的監督成本可換來一千萬元的紅利收入,近百倍的差額收益可落入囊中,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