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老師,且不同階段有不同的老師:小學有小學老師、中學有中學老師、大學有大學老師……並且在同一時期又有教授不同知識的老師,有數學老師、語文老師、化學老師……這是人人皆知的事情,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我們要說的也並不是這些,而是要對“學生—老師”的知識結構做一分析。經過分析我們會發現:教育有著特別的知識結構。
究竟教育有什麽樣的知識結構呢?眾所周知,學校的老師知道自己作為老師應該掌握的某些知識,學生們也知道他們的老師掌握了他們想學的那部分知識,同時,老師也知道學生們知道自己擁有他們想要學習的某些知識。也就是說,老師知道某些被要求的知識是老師和學生之間的公共知識,同時也可以說是全社會的公共知識。我們用K1表示作為公共知識的“老師知道某些被要求的知識”。
學生們除了知道他們的老師掌握了他們想學習的知識外,並不知道他們的老師還掌握了教綱要求之外的其他課外知識,學生們對這些課外知識的無知也成了公共知識。也就是說,老師知道學生對這些知識(作為老師應該掌握的學生必學知識之外的其他知識)的無知,這是學生、老師乃至全社會的公共知識。我們用K2表示作為公共知識的“學生不知道的某些課外知識”。
正因為有上述知識結構和兩個公共知識的存在,才形成了我們現在所看到的老師站在講台上,傳授知識,而學生坐在課桌前,接受知識。“教—學”構成了一對博弈均衡。如果沒有我們上麵提到的知識構成,就不會形成“教—學”的均衡。
這樣的均衡是一個永久存在的均衡,任何時候都不會被打破嗎?當然不是。既然“教—學”均衡存在的前提是公共知識K1和K2的存在,那麽我們可以這樣說,一旦作為前提的知識構成被打破,則“教—學”之間的均衡關係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