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心理學與說服力

勸酒有分寸,無心莫強求

《詩經·小雅·楚茨》中有“以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的詩句。侑,就是勸食的意思,詩句的本義是唯恐受享者沒有吃飽,故而勸飲勸食。

下屬與領導同赴宴會時,勸領導多飲幾杯酒的做法,一方麵表達了你的真誠,希望領導喝好喝夠,同時也可以活躍酒宴的氣氛,為飲酒者助興。但不知從什麽時候起,勸酒“勸”過了頭,竟然帶有“強迫”之意,甚至以灌醉對方為樂。

現代社會中也是一樣,在酒桌上往往會遇到勸酒的現象,有的人總喜歡把酒場當戰場,想方設法讓別人多喝幾杯,認為不喝到量就是不實在。“以酒論英雄”,對於酒量大的人還可以,酒量小的人可就犯難了,有時過分地勸酒,會使原有的下屬與領導的感情完全破裂,當然就更不利於求人辦事了。

因此,在勸酒時下屬要講究分寸。勸酒固然可以擺出一百個理由,非要讓對方喝下這杯酒不可,但是這隻會讓對方對你反感而已。即使對方很能喝酒,如果隻是一味地勸酒,也失去了喝酒的意義。因為喝酒並不是為了把對方勸醉,它隻是聯絡感情的方式,最主要的是雙方都要喝得開心。

所以,酒還是要勸的,至於該怎麽勸、怎樣勸才合適,就需要好好斟酌了。下屬有時可以適度地讚美一下領導,或是通過強調一下場合的重要等方法來勸酒,但還是要因人而異,適度勸酒、切勿強求。這其中要注意以下三點。

1.因人而異,對於不能喝的領導,不要過於強求;對於能喝卻不願喝的領導,也不能強逼。

2.摸清對方的脾性。有的領導天生清高,隻想和他自己看得起的人喝酒,有時候你不小心得罪了他,就算磨破嘴皮,他也不會喝酒。遇到這類領導,如果他不願意喝,就不要再繼續勸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