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開始上課,導演就跟我們講述,如果劇作家、導演或其他從事戲劇製作的人略去了我們演員需要知道的信息的時候,我們通常應該怎麽做。
首先,我們必須有一係列連續的規定情境,而我們的練習就是在這些規定情境中進行的。第二,我們必須要有一連串連續的心理視像,這些心理視像與規定情境緊密相關,所以,規定情境為我們提供了插圖一樣的說明。在舞台上和劇情發展的每一個瞬間,我們必須不但要了解我們周邊的外部環境(劇作的整個物質背景),還要了解為了詮釋角色而想象出來的環境對我們內心產生的影響。
這些瞬間形成了一係列連續的圖像,就像放電影一樣。隻要我們一直在創作表演,這部電影就會慢慢展開,投映在我們內心視像這塊熒幕上,使我們活動在其中的環境也變得生動起來。而且,這些內心視像在把我們限製在劇中的同時,也會讓我們產生相應的情緒,引起相應的情感。
“關於這些內心視像,”導演問道,“我們在內心感受到它們,這種說法對嗎?在內心描述出並不存在的東西,這是我們具有的能力。比如這盞吊燈。它存在於我之外。我看著它,把你或許可以叫視覺觸角的東西伸向它,我就感覺到了它。現在,我閉上眼睛,在內心視像的熒幕上我又看到了那盞吊燈。
“同樣的過程也發生在聽覺領域。我們通過內心的聽覺聽到了想象的噪音,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是在外部感覺到這些聲音的來源。
“你可以通過各種方式測驗這一點,比如根據記憶中的圖像連貫地描述你的全部生活。這一點或許聽起來不容易,但是我想你試了之後就會發現實際上這件事沒有那麽複雜。”
“為什麽是這樣呢?”幾個學生立刻異口同聲地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