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內心活動的線準備完成以後,該往哪兒去呢?鋼琴家怎麽表達情感?他運用鋼琴。畫家怎麽表現?他使用畫布、畫筆和顏料。因此,演員也借助於他的精神和肢體創作工具。他的思想、意誌和情感結合起來,利用所有的內在‘元素’進行創作。
“他們從劇本的虛構故事中汲取營養,使其更為真實,表演任務也更有依據。這些都有助於他感知角色,體驗固有的真實性,相信舞台上所發生事物的實際可能性。換句話說,演員利用內在動力的三個方麵,也就是利用思想、意誌和情感去呈現角色的情感基調、色彩、差別和精神內涵。他們也釋放出能量、力量、意誌、情感和思想。他們將角色上的鮮活的點移植到‘元素’上。從這些移植中,逐漸生長出我們稱作‘角色藝術元素’的東西。”
“在這些元素的作用下,演員將走向何處呢?”有人問道。
“到某個很遠的地方,到劇情吸引他們的地方。他們受到內心渴望、野心、角色性格內在動力的推動,移向創作任務。他們受到所關注任務的吸引,與其他角色進行交流。他們著迷於劇本的藝術真實性。需要注意的是,這些都發生在舞台上。
“他們一起走得越遠,前進的路線越是重合。在這種元素的融合中,產生一種重要的內心狀態,我們稱作——”托爾佐夫停了一下,指著掛在牆上的標牌讀出來,“內心創作狀態。”
“那究竟是什麽?”瓦尼亞大聲說著,有點迷茫。
“很簡單,”我主動回答道,“我們內在的驅動力和元素結合在一起,完成演員的目標,對嗎?”我向托爾佐夫詢問道。
“對,但是有兩處需要修正。第一個是共同的基本目標仍很遙遠,需要結合驅動力去尋找。第二個是術語的問題。到現在為止,我們所使用的‘元素’涵蓋了藝術才能、品格、自然稟賦和幾種心理技巧方法。現在我們將其稱作‘內心創作情緒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