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時期,梅城縣知縣白某年過七旬,已經為官四十九年。按理說,他這麽大年紀了,早就該告老還鄉,含飴弄孫,享享清福了。可是梅知縣總覺得自己精力充沛,還能為朝廷效力。梅知縣為官多年,一直沒有冤假錯案發生,又不吃拿卡要,因此在當地頗得百姓擁戴。上級奏明朝廷,要求嘉獎白知縣,於是他獲得了一塊“百官楷模”的金匾。對於一個知縣來說,這塊匾額相當於“全國先進”,頗為不易。
這塊匾額放在縣衙大堂,公務之餘,白知縣總會駐足於匾額前感慨一番。回首自己幾十年為官生涯,兢兢業業,如履薄冰,最終政聲遠揚,被老百姓譽為“白青天”,他不免有些沾沾自喜。白夫人見白知縣整天沉迷於過去的功績裏,就善意地提醒他:“人老了難免會犯糊塗,你能保證自己一輩子不出冤假錯案嗎?”白知縣說道:“老馬識途,我雖然年歲大些,但是辦案絕對不亞於那些年輕人。這樣吧,我再幹最後一年,湊夠五十年整,咱們就回老家去。”
誰知時運不濟,在最後一年任期內,梅城縣城就發生了一起人命案:“一個少婦被人在家裏強奸致死,而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一位綢緞商人王某。此人也曾讀過一些聖賢書,但仗著家底殷實,為富不仁,在梅城縣就是一個西門慶似的人物。有街坊親眼看見他之前經常言語上調戲那名少婦,而且案發前還經過少婦家門口。”經過一番調查,白知縣將王某緝拿歸案,審訊之後,就押入大牢,準備秋後處斬。這件轟動全城的人命案,就這樣了結了。卷宗上交到州府提刑官宋慈處,宋慈經過一番推敲,發現了許多疑點。於是親自到梅城調查,最終查明凶手另有其人,王某無罪釋放。經此一案,白知縣若幹年的清名毀於一旦,若不是宋慈及時調查,查明真凶,那麽王某已經身首異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