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蘋果大約在十月底十一月初成熟。到了那個時節,晚熟的野蘋果才美味可口,而且依舊水靈靈得誘人。我十分珍視這些果實,它們具有女神繆斯的天然風味,給人帶來無限活力, 令人精神振奮。而農夫卻認為它們不值得采摘,在他們看來,他們采到桶裏的果實才更有價值,可是他們大錯特錯。除非具有漫步者的趣味和想象力,否則就分辨不出什麽果實更有價值,可惜他們兩者都不具備。
於是,這些野蘋果就這樣掛在枝頭,直到十一月一日,還沒有人來采摘。我估計果樹的主人壓根兒沒打算摘。它們屬於那些跟它們同樣野性未泯的孩子,我熟悉那些活潑的孩子;屬於那片土地上眼神狂熱的女人,她們不會放過任何出產物;也屬於我們這些漫步者――我們與它們邂逅,它們便屬於我們。 這些約定俗成的權利在某些古老的鄉村已經形成了一種習俗, 並源遠流長至今。據說,“赫裏福德郡現在或以前曾經有一種 ‘貪婪’習俗,或可稱為‘撿蘋果’習俗。按照這一習俗,人們摘蘋果的時候,每棵樹的枝頭都要留下幾個蘋果,當作‘貪婪果’。男孩子扛著爬杆,拎著口袋把它們摘下來。”
至於我說的那些野蘋果,我是把它們當作野果采摘的,它們是這裏土生土長的果實。在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那株野蘋果樹就已經垂垂老矣,雖然還沒有枯死,卻隻有啄木鳥和小鬆鼠頻頻光顧。主人早已棄它而去,因為他不相信這棵老樹的枝幹下會結出果實。站在遠處朝樹頂望去,還以為樹上除了苔蘚什麽都沒有。待走到近處一看,你會發現樹下遍地都是水靈靈的果子。有的被鬆鼠拖進洞裏,果皮上還留著它們的牙印;有的裏麵鑽了兩隻蟋蟀,悄無聲息地享受著果肉的美味;若是天氣潮濕,有的上麵還爬著無殼蝸牛。那些卡在樹頂上的棍棒和石頭可能會讓你感覺這些果子有多麽美味,在以往的歲月裏, 有人為了品嚐到它的滋味,想盡一切辦法要把它們打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