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曆史讀本(全4冊)

09 我國古代兵役製

我國古代的兵製,可以從周代講起。商以前,大約還是部落兵,氏族部落成員都有當兵的義務。

周代的兵,基本上仍然是部落兵,隻有周族的貴族、自由民(除奴隸外的居民)才有當兵的權利和義務。周時是車戰,車是戰鬥的核心。看《左傳》的記載,我們知道春秋時期,各諸侯國出兵,還是以“乘”為單位來計算軍力大小的,比如說“七百乘”“五百乘”等,意思就是指七百輛戰車、五百輛戰車。國越大越強,車數越多。

周族以外被周征服的各族人,大約還不服兵役,他們沒有當兵的權利。

戰國時期,兵製起了變化。戰國以前,隻見有用馬拉車、拉東西的記載,還沒有看見有關人騎馬的記載。戰國時,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學會了匈奴人騎馬打仗的技術,從此漢人曆史上才開始有了騎兵。同時由於這時士兵的來源擴大,以前不服兵役的人,現在也服兵役了,步兵的地位顯得日漸重要起來。由於騎兵的出現、步兵的增多,那種呆笨的車戰方法逐漸被淘汰。騎兵、步兵逐漸成為主要的兵種。春秋時期,兩國交戰,出車多不過數百乘,若是超過千乘以上,那就要算很大的戰爭了;可是到戰國時,參戰雙方動不動一來就是步騎幾萬人,甚至幾十萬人,這是以車戰為主的春秋時代的人很難想象的。這個事實,反映了春秋戰國時代作戰方法的巨大變革。

經過戰國時期的醞釀和發展,到秦漢統一國家時期,便出現了全國規模的“征兵製”。

就漢代來說,年滿二十一歲到五十六歲的男子,每人一生都要服兩年的兵役。一年在地方上,一年在京師或者在邊疆。漢代守衛京師的兵,稱為“南北軍”;“南軍”守衛宮廷,“北軍”守衛京城。地方兵有“樓船”(水兵,多在江南)、“材官”(步兵,多在關東,即函穀關以東)和“騎士”(騎兵,多在北方邊郡)的分別。漢代的兵役,不分貴賤,隻要是編入戶口冊籍的人,都要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