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曆史讀本(全4冊)

38 音樂

商代的樂器現在出土的已經很多,有磬、鍾、鼓、鐸、鈴、塤(xūn)等,大概都是商代後期的遺物。其中最大、最完整的一件是1950年在河南安陽殷墟武官村大墓出土的大石磬,質地細膩,上麵刻著精美的虎形。商代已有“編磬”“編鍾”——把音高不同的磬或鍾分別編排在一起。河南輝縣出土的陶塤能發十一個不同的音。甲骨文中有“龠(yuè)”字,就字形看(指甲骨文字形,下同),像原始的“排簫”;又有“樂”(樂)字,就字形看,像木

架上張著絲弦,因此有人認為它原來就是一種樂器。可以推斷,商代的音樂已經相當發達,而且還有了一定的樂律知識。

在商代,已經有了職業樂人(其中大部分是奴隸身份)。這種樂人,世世代代從事音樂工作,他們吸收和總結勞動人民在音樂活動方麵的知識和經驗,對於音樂藝術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人們在長期的音樂實踐中探索到一些規律,因而導致音樂理論的形成;有了音樂理論,便更促進了音樂的發展。

音樂來自民間,是人民的辛勤勞動和無窮智慧,孕育出音樂的精英華彩。社會不斷地發展,人民生活不斷地發生變化,新的音樂也就不斷地湧現出來。

第一次大規模地搜集整理民間音樂開始於西周時期,到春秋時期告一段落。當時經過選擇整理的一部分歌詞,流傳到今天,稱為《詩經》。《詩經》中的作品,一部分是貴族的樂歌,大部分是各地的民歌。民歌中有砍伐檀樹的勞動者在詛咒不勞而獲的貴族,逃亡的人把統治者比作貪得無厭的大老鼠,從這裏,我們聽到了被壓迫者反抗的號角聲。

西周時期已經有“十二律”和“五聲”的知識。“十二律”相當於西洋音樂的音名,代表十二個不同的標準音高。“五聲”指宮、商、角、徵(zhǐ)、羽,代表音階,相當於西洋音樂的唱名。“五聲”之外,加上“變徵”“變宮”,稱為“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