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侵略者為了把中國變成它們的半殖民地和殖民地,曾經對中國發動許多次侵略戰爭,強迫中國訂立了許多不平等條約。根據這些不平等條約,它們控製了中國一切重要的通商口岸,並把許多通商口岸劃出一部分土地作為它們直接管理的地方——這些地方就成了所謂的“租界”。
英國首先引用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10月)中英《虎門條約》關於外國人在各通商口岸租地建屋的規定,在1845年年底誘騙上海官吏公布了《上海土地章程》,確定了英國人租地辦法,在中國神聖的領土上建立了第一個租界。當時根據土地章程規定,土地主權仍然屬於中國,中國業主可以收取一定租金,中國政府有幹預租界內行政的權力。到了19世紀50年代以後,外國侵略者得寸進尺,進一步排斥了中國政府在上海租界內行使行政、司法、警察和收稅的權力,在租界內建立了一套殖民地的管理製度。上海租界儼然成為一個“國中之國”。
隨著外國侵略勢力的擴張,租界界址不斷擴大,租界的數目日益增多。英、美、德、法、俄、日等國,曾先後在上海、廣州、廈門、福州、天津、鎮江、漢口、九江、蕪湖、重慶、杭州、蘇州、沙市、鼓浪嶼、長沙等地設立了租界。
外國侵略者把租界作為走私偷運、販賣毒品、殘害和掠奪中國人民的基地。租界內煙窟、妓院、賭場林立,例如1856年上海法租界的預算中,煙窟、妓院、賭場的執照收入,占全部預算收入的一半。
租界是外國人在華投資的集中地,1894年前,外國侵略者在中國非法設立的工廠、船塢、銀行等大都集中在租界區,租界成為控製中國金融財政,利用中國廉價勞動力和原料,直接剝削中國勞動人民,榨取中國人民脂膏的罪惡場所。
租界是中外反革命勢力勾結的橋梁,外國侵略者把租界作為培養買辦勢力,勾結中國反動統治階級的根據地,還把租界作為幹涉中國內政、鎮壓中國人民革命的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