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的侵略活動中,商品、炮艦和傳教士是互相配合的。英、法、美等外國侵略者,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取得了深入我國內地傳教的特權。從此,外國傳教士便紛赴各省設立教堂,其中一些人利用宗教進行奴化中國人民的思想宣傳和刺探內地情報的特務活動。這些戴著宗教麵具的侵略鷹犬,一方麵忠心耿耿地替自己國家的資本家效勞,一方麵窮凶極惡地欺壓中國的勞動人民。他們強占中國人民的田地房產,一個教堂往往占有幾百、幾千以至成萬畝土地和大量房產。這些土地房產,大多是通過“逼讓”“圈占”“強買”“罰獻”甚至“驅逐業主、據為己有”等辦法恃強霸占的。他們**婦女、殘害良善:如雲南浪穹縣有一個天主教堂,法國神父收買了幾個中國歹徒,任意強搶民女,親屬前往索要,常被毆打而死。他們包攬詞訟,挾製官府:隻要信教的人,打起官司來理屈的可以勝訴,殺了人也可以不抵罪。有的地方,教士甚至和地方官一起坐在公案前審理案件。山東有一傳教士竟“自稱巡撫”,命令各地方官服從教堂的指示。
總之,那些自稱是代表“上帝”到中國來傳播“文明”和“福音”的傳教士,大多是一群無惡不作的惡霸流氓。他們欺侮中國人民的罪惡活動當然會激起各地人民的憤怒和反抗。早在1861至1862年間,貴州、湖南、江西就爆發了反對外國教會的所謂“教案”。此後教案不斷發生,幾乎年年有、省省有。到1870年爆發了大規模的天津教案,成為近代初期反教會鬥爭的第一個**。
從天津教案以後到義和團運動(1900)這三十年間,中國人民的反教會鬥爭繼續發展,成為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鬥爭的一個重要方麵。
這一時期的所謂“教案”,常常不再是為了反對某地洋教會的直接欺壓而孤立地發生,而是一處發動,他處響應,連成一片。這反映了廣大群眾的反帝認識有了提高,把洋教會的活動和帝國主義的整個侵略活動聯係起來了。例如在中法戰爭時期(1883—1885),東南沿海和雲南、廣西相繼掀起了反對法國教會的鬥爭,有力地支持了抗法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