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義和團運動以後,一次新的革命**立即在醞釀著,各地農民的鬥爭此起彼伏,資產階級革命派領導的革命運動也迅速地發展起來。
在這樣的形勢下,清政府已經不能照舊地統治下去了。為了挽救它的反動統治,清政府在1901年就發布了個“變法”的通告,宣布要實行所謂“新政”。
“練兵籌餉”是“新政”的主要內容。為了加強鎮壓人民的反動武裝,清政府在中央新設“練兵處”,在地方設立“督練公所”,編練新軍;並且設立“巡警部”,舉辦警政。為了搜刮錢財,清政府又增添了許多名目的捐稅,加緊敲詐和勒索人民——這是“籌餉”的唯一手段。
為了討好帝國主義,清政府還把原來的總理衙門改為外務部,列為政府各部之首,並且頒布了一係列有關保護外國資本在華特權的章程,進一步出賣國家的主權。
為了拉攏當時新興的民族資產階級,清政府還采取了一些向民族資產階級讓步的措施,包括:設立商部、學部,製定實業章程,廢八股,停科舉,設學堂,派遣留學生等。
從以上這些“新政”措施可以看出,清政府實行“新政”的目的,一則是做出姿態,表示自己要“革新政治”,企圖用這些辦法來欺騙人民,緩和人民的革命情緒,並拉攏民族資產階級;二則是為了討好帝國主義,通過實行“新政”和帝國主義進一步勾結起來;三則是想通過“新政”加強封建統治力量。
可是,清政府的“新政”並不能挽救它的垂危命運。1903年後,宣傳革命的書報雜誌像雨後春筍一樣出現,革命團體也紛紛成立,各地人民的反抗鬥爭更是風起雲湧。清政府越來越深地陷入搖搖欲墜的境地。
在革命運動蓬勃開展的同時,民族資產階級中一部分上層分子卻竭力要求清政府實行“立憲”,企圖用改良的辦法來對抗革命,以保存清朝統治,並使自己擠進這個政權中去。清政府為了抵製革命,拉攏資產階級上層,便又裝出一副準備實行“立憲”的姿態,想用這種辦法來逃脫革命風暴的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