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重口味心理學(套裝共3冊)

第三節 未成年的強奸犯

——李某某案

直擊社會熱點

2013年2月17日的淩晨,當其他人正進入甜蜜的夢鄉時,北京五道口某酒吧裏一片燈火輝煌,許多寂寞的男女在這裏買醉。也許隻有在這種燈紅酒綠和紙醉金迷的氛圍中,這些男男女女才能展示出真正的自己。

這時,不遠處一輛奔馳和一輛奧迪Q7駛了過來並穩穩地停在了酒吧門前。從這兩輛車上一共走下來六個年輕人,其中有四個未成年人(李某某、魏甲、魏甲的表弟魏乙、魏乙的高中同學張某某)和兩個成年人。

進酒吧之後,李某某和朋友六人徑直走進了“天蠍座”包間,這是一個可以容納20人的大包間,每晚的最低消費在2000元。對這些有錢的公子哥來說,這種消費很正常,他們很爽快地選擇了這個包間。這六個人進去之後,就開始喝酒、唱歌和玩遊戲。

不大一會兒,六人覺得幾個純爺們在一起玩沒有意思,想找幾個異性來跟他們一起玩。隨後,在酒吧領班張偉的熱心推薦下,在酒吧兼職駐場的徐某某和楊某某一起進入了李某某的包間。

也許是話不投機,駐場的徐某某在進去之後沒多久就被李某某他們打發了出來,臨出來之前,這幫大方的公子哥還給了徐某某三百塊錢,說是小費,而楊某某被留了下來。

這場深夜的聚會一直持續了三個小時才結束,淩晨三點半左右,這幫似醉似醒的年輕人從酒吧出來了。這時,他們中多了兩個人,一個是酒吧的領班,一個是這幫人中唯一的女性楊某某。楊某某此時已經喝得有點多,走路的步態很不穩,一邊被酒吧領班扶著,另一邊被李某某扶著。

雖然才剛剛結束了一場熱鬧的聚會,喝了很多酒,但是這幾位興趣盎然的年輕人仍然覺得沒有盡興。從酒吧出來之後,他們又著急地趕往了另一個聚會地點——金鼎軒,這幾位年輕人要去那裏吃夜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