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期望複原事物初始階段的狀態是本能的一個普遍特性,則當我們發現心理活動中發生了那麽多並不依據唯樂原則的過程,應當不必感到十分驚訝。一切本能組元共有這個特性,隻要回到發展過程中的某個特定階段就達到了它們的目的。這些是唯樂原則始終未能奏效的部分,但是也不能認為,它們之中每一個都與唯樂原則背道而行。我們還有一個問題亟待解決,那就是本能的重複過程與唯樂原則占有支配地位二者間的關係問題。
我們已經發現,心理構造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把那些不斷向它衝擊的本能衝動聚集起來,用繼發過程代替這些衝動慣有的原發過程,並且讓它們自由流動的精神能量貫注轉變成總體上穩定的(收緊的)精神能量。發生了這種轉變之後,就不會注意到不快樂的發展進程了,但也並不代表唯樂原則的作用消除了。相反,這種轉變正是為了唯樂原則發生的,以上對本能衝動的聚集活動也是引入唯樂原則的準備步驟,並且確立了唯樂原則的支配地位。
下麵就讓我們來做個更明確的區分,在功能和傾向兩個概念上從未區分得如此明確。
唯樂原則在這種區分方法下劃歸為一種傾向,作用是使一種功能得以發揮,這種功能可使心理構造完全擺脫興奮狀態,或者能讓興奮量保持不變,或者可以使興奮量維持在最低水平上。然而在這些表述中,我們還不能對其中任何一個表示認同。但是有一點可以明確:被如此定義的功能和一切有機生命體的普遍努力相關,即努力回歸到平靜的無生命世界。我們曾體驗過的愉悅的快感,是**所帶來的,知道它如何與一種極度歡愉的亢奮狀態瞬時消散聯係起來。這種對本能興奮的積聚是一個預備性的功能,為了興奮最終在釋放的快樂中消耗盡做好準備。